言其弊端,包容性很强,随意性就很大。比如,实践发现某些具有相似生长环境、颜色、气味的中药具有治疗某一类疾病的疗效,若单纯从推理的角度来说,似乎具有相同生长环境、颜色、气味的中药具有相同的性效,这也的确是古人阐发中药性效的重要方式之一。但事实上,具有相似生长环境、颜色、气味的中药,在实践中往往会发现不一定具有相类似的效果,具有同样疗效的中药也不一定具有相似的生长环境、颜色、气味等。推论而形成的理论必须经过临床实践的验证,才能决定是否可以应用。古人依据推论而对部分中药所作的阐发之所以代代流传并应用至今,其根本原因并不是因为推论的合理性,而是因为合理的推论恰巧与实践相符。
正因为此,中医学的取象比类一定要谨慎,取象比类所形成的理论不一定正确,这一点我每次讲课时都务必要讲给学生听,讲述中医学的取象比类时要强调的不是它有多么先进,而是它受客观条件的限制,通过事物的表象很难完全把握事物的内在规律。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中药性效理论的界定是多种理论假说共同作用的结果。传统中医学在阐释中药的作用机制时,会借助多种理论,哪一种理论更适合阐释中药之性效,便应用哪一种理论。正如徐灵胎在其《神农本草经百种录》中所言:“凡药之用,或取其气,或取其味,或取其色,或取其形,或取其质,或取其性情,或取其所生之时,或取其所成之地。”①对于中药功效得以发生的机理,有时候需要从寒热温凉四气来阐释,有时候需要从酸苦甘辛咸五味来解释,有时候需要颜色来解释,有时候需要从形状来解释,有时候需要从质地来解释,有时候需要从生长习性、生长时间和地域来解释。之所以会出现这么多的“有时候”,是因为这些理论还不是解释问题的最终极理论,仅仅能解释问题的某一些局部,每一种理论都有其适用的范围和局限性。就中药理论而言,简单地说它完全源于实践或取象比类式的推理都是片面和武断的。就我个人的理解而言,在中医学形成与发展的早期,往往是一些零散的对某药治疗某病的实践经验。而后,以《黄帝内经》的集结成书为标志,当中医学开始借鉴阴阳五行学说等传统文化思想来系统化和理论化其医疗实践经验后,中医学才开始大量通过推理来界定具体药物的性味、归经等。详言之,中药的性味,很难说是完全通过亲口品尝的实践得出来的结论,如果说酸、苦、甘、辛、咸五味中某一单一的味道或许还可以通过品尝而判断,那么不少中药一药兼有数味则很难是通过品尝来界定的。中药的四气寒、热、温、凉,就更难说是通过亲口品尝而感觉到的了。而且,如果真的是完全通过品尝而界定的,那么历代本草书籍中对中药性味的记载应该不会出现很大的偏差,毕竟人们的味觉是大致相同的,但事实是历代本草对同一药物性味的记载往往有所不同。我个人感觉,中药性味的界定固然有亲口品尝的实践基础,但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实践了解了某些中药的治疗作用后,为了阐发中药的作用机制而借助阴阳五行学说所作的反向推理和理论加工。
比如某些药治疗肝病具有很好的疗效,而肝在五行与酸味相对应,那么判断这些药为酸味.品尝这些中药时或许恰巧具有酸味,但是其中某些中药便无酸味。这些肝病表现于外的征象有寒热之别,那么治疗这些肝病的中药自然便有寒热之别,再根据这些中药作用的强弱而有寒、凉、热、温程度的不同。无明显寒热者,则定义为平性。中药四气寒热温凉的界定一定有其物质基础,但若拘泥于通过现代药理研究标识某种物质成分来界定四气,经常会得到与历代本草记载明显不同,甚至是截然相反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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