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解决途径
1.加强重大自然灾害空间数据共享统筹协调
为加强空间数据共享,促进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空问信息服务能力,需要在不断完善国家综合防灾减灾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围绕各类自然灾害和灾害管理全过程信息支撑的重大需求,加强国家空问数据资源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建立健全防灾减灾空问数据共享机制,不断强化统筹协调力度,明确和细化空问数据共享和应用各节点责任,固化和发展与国家防灾减灾工作机制相配套的空间数据共享运行流程和程序,确保机制落到实处。
防灾减灾空间数据共享机制建设需要与时俱进和不断优化;需要加强防灾减灾领域空间数据获取与服务全社会有序参与的社会动员能力;需要健全部门之间、区域之问、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协调联动,最大限度避免以往一些机制存在的对接不畅、运行效率不高等问题;需要建立空间技术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空问数据获取、共享和应用的各关联单位建立应急预案和响应工作规程,注重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和可应用性,注重各级预案有效衔接,形成应急预案体系并定期开展演练,充分发挥各方力量,提高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工作效果。
2.加强重大自然灾害空间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加强重大自然灾害空问数据开放共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安全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深化空问数据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充分利用国家正在建设的人口信息资源库、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空间地理信息资源库、宏观经济信息资源库和文化信息资源库等,面向防灾减灾业务要求,加强空间数据与它们之间的集成应用、融合应用和综合应用,发展面向防灾减灾应用的空问分析模型库、方法库和决策支持系统,形成一批防灾减灾空问数据共享应用信息系统和业务支撑系统,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防灾减灾信息系统的协同互动和资源共享,提高对我国大城市、城市群、人口密集区和经济核心区的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估能力,提高城乡区域和基层社区的空间信息服务能力,提高重大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应对能力,提升应急救灾信息预警预测通报、综合分析研判和决策指挥支持能力。
加强自然灾害空间数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地观测系统的天地统筹、地面应用系统统筹,全面提升我国卫星遥感和航空遥感数据资源的自主保障能力。完善自然灾害“天、地、现场”一体化立体监测体系,提高综合观测、高分辨率观测、应急观测能力,逐步建成国家统一的卫星遥感数据接收和处理系统,构建物理分散、逻辑集中、共享开放的遥感数据中心和共享平台。加强卫星遥感、通信广播和导航定位基础设施融合,提高信息传输与服务能力,纵向上实现多级平台互联互通与协同服务,横向上连通各类用户,实现便捷、及时的一站式空问数据共享服务。健全技术体系,完善服务能力,实现全天候、全天时、全球视野的灾害监测业务运行系统,形成为防灾减灾公共服务提供标准化、规模化和可持续更新的空间信息产品与服务体系,提高跨部门协同的高层次空间数据综合应用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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