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现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主要问题
一、制度设计不公平
按人群居住地域、户籍、职业和社会地位设计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设计不公平。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社会制度安排和受苏联模式的影响.我国确立了重工业优先的发展战略,国家的投资向城市倾斜,进而形成了户籍、就业、教育、卫生、生活福利等一整套城乡分割的制度。在这种城乡二元结构下,相对于大中城市,广大农村的基础设施落后,医疗资源分配明显不均。即便到了改革开放时期,经济发展和改革的重点还是在城市,并受医疗卫生商业化、市场化思路的影响,医疗保障资源更向城市集中。随着城市经济的逐步发展,城市医疗保障制度也不断完善与发展,并与受重视程度低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差距越来越大,最终形成了城乡分割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呈现出城乡二元化分割的特点,对不同身份的人实行不同的医保政策。目前我国城市实行的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实行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参保缴费标准、财政补贴标准、报销比例等医保待遇上相差较大。见表2—7。
三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仅在相同区域内筹资水平、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差异明显,而且相同医疗保险制度在不同地域间也存在差异。就筹资水平而言,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中非儿童居民的筹资额从50元到900元不等,其中政府补贴比例在8.1%-80%。就保障范围而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保障住院服务;大部分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住院服务和门诊大病,并有个人账户支付门诊费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虽在大力发展门诊费用统筹,但实际报销比例很低。见表2—7。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率低
目前,中国以三大医疗保险制度为主体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在制度层面上实现了全民覆盖,但部分特殊人群的参保问题还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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