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立宪派与清廷
预备立宪
一、清廷预备立宪
近年来有几种关于革命的论著,认为一个革命运动的发生,不在专制政治的败坏或压迫到了极点的时候,而是在统治者措意改善,压迫已经减轻,政治趋向开明之后。〔1〕此一理论,如用以观察辛亥革命前数年间的中国政治,似有其可信之处。
清末的内忧外患,至甲午一败,可说到了顶点。但是全面性的革命不曾发生,戊戌的求变改革运动,也得不到一致的支持。其原因自然很多。归纳起来,在握有权力的当局,其统治力量仍强,高压手段亦方兴未艾;民间尚缺乏一致反抗的意识。所谓“高压者不惜增加你的痛苦,但痛苦不能构成不满;痛苦愈是加深,愈无反抗的余地”〔2〕。
革命何以发生在清廷采取改革政策之后?光绪三十二年(1906)预备立宪诏的颁布,无论其为真情或假意,态度已经较前开明,诸般措施,不无差强人意之处。而革命竞在宣示九年预备的第四年爆发了,正所谓“痛苦在可以忍受时,不满就会达到高峰;当不满的情况已经改善了,不满往往造成动乱。”“痛苦已经减退时愈感痛苦,解除痛苦的心愈切”〔1〕。
如果清廷没有预备立宪之举,革命是否会在辛亥年发生?即使发生了,二百六十八年的满洲王朝是不是会那样迅速地被推翻?诸种解释,见仁见智,各说不一。但是由于有了立宪之举,反加速了革命的爆发及清廷的灭亡,似不无直接间接的关系。清廷的预备立宪,是开明政治的起点——专制政治已被迫稍事收敛,人民的政治意识已渐次开启,深藏内心的不满,终于形于表面而成狂潮。希望大事改革的要求不达,转而寻求对抗,是所不免。清廷的势绌,实始于立宪运动。本书旨在讨论一批热心于君主立宪者与革命的关系,官方的立宪预备不多涉及。但立宪派与立宪预备有不可分的关系,不得不将其原委略予说明。
君主立宪的宗旨在授民以权,让全国人有共同参与政治的机会。此一运动的发轫酝酿,由来已久。同光年间冯桂芬首先公开指出了民权政治的重要,引经据典,论政治宜“善取众论”。王韬亦叹服英国政治,谓治民之要,宜顺民之意。光绪初年,马建忠受法国的影响,认为立议院而下情上达,是第一个指出议会要义的人。其后,郑观应谓有议院则“君民一体,上下同心”。陈虬认为开议院为当务之急。汤震(寿潜)主张两院制度。陈炽、何启、胡礼垣等人不仅言议院之利,进而论及选举之道。这一类的言论直接间接对戊戌变法都有或多或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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