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投资基金监管法律制度研究》研究的主要内容结构遵循总论与分论的逻辑体系,共分六大部分,前两部分属于总论部分,主要研究目标是确立投资基金监管的理论内容。后四部分属于分论部分,主要针对投资基金监管中具体法律制度的创新。具体内容如下:其一,投资基金与投资基金监管。主要研究投资基金与投资基金监管的一般理论和投资基金监管的理论基础。其二,投资基金监管体制法律制度。主要分析外国投资基金监管体制法律制度及其经验,并对我国投资基金监管体制法律制度作以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改革我国投资基金监管体制法律制度的具体构想。其三,投资基金市场准入监管法律制度。主要针对我国投资基金市场准入监管法律制度极不完善的状况和基金市场面临的现实问题,深入分析并提出完善对策。其四,投资基金关联交易监管法律制度。主要研究投资基金关联交易的一般理论,分析我国投资基金关联交易监管模式,并进一步提出完善我国投资基金关联交易监管法律制度的建议。其五,投资基金监管中的独立董事法律制度。主要研究我国投资基金独立董事法律制度的状况,为改革我国投资基金独立董事法律制度提出建议。其六,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管法律制度。主要研究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管法律制度的一般理论,分析我国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管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提出完善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管法律制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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