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质要素的真实性。文化线路遗产物质要素的真实性包含了两层含义,其一是与线路直接相关的单体建筑物或遗迹的真实性,其二是道路遗产的真实性。对于已经消失的物质要素来说,虽物质遗迹尚未发现,但可通过历史文献资料、非物质要素、地理自然环境等非线路本体信息来证明各种消失遗迹的真实性。
(2)环境要素的真实性。在对文化线路真实性进行分析时,更应关注遗址环境及文脉的真实性。
(3)保护过程的真实性。文化线路的真实性除了应关注环境和物质要素外,保护过程的真实性也是确定线路真实性的核心标准。在保存、保护和管理文化线路的过程中,无论是传统或现代技术、方法的应用都应尊重真实性原则。
3.完整性
文化线路由一系列物质与非物质要素构成。这些要素见证了文化线路的整体意义和价值,在对线路遗产进行遴选时,只有将与线路相关的所有遗产都列入线路遗产的预备名单中,才能确保文化线路的特征、历史进程及其意义能够完整呈现。
在选择遗址、遗迹时,应分析是否已囊括了所有的遗产要素,是否因缺失了某些构成要素而降低了整体线路的价值。在考虑遗产完整性时,应着重考虑那些与线路价值直接相关的遗址或遗产的保存状况,对威胁遗址安全的因素进行科学分析,并针对这些因素采取有效的保护与管理措施。
文化线路的研究要从与线路相关的遗址界定和辨识人手,列出构成线路的遗产清单,分析各个遗址的保护现状有利于制定详细的战略性保护方案。除了要制定保护方案外,还需要制定具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律。
1.研究
从文化线路的定义来看,它穿越了不同的地理区域、国家。对于跨国或跨洲的文化线路,仅靠遗产管理机构是无法完成整体线路的研究工作的,只有在线路沿线的各国家、地区分别成立研究小组,负责收集本区域内文化遗产的文献和考古资料,研究本区域内线路所展现的价值,并与管理机构协作,依据遗产地的社会和经济情况,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才能实现线路遗产的有效管理。
由于文化线路的特殊性,即线路的整体价值远远超过构成要素价值的总和,分段研究虽能确定各段的价值,但研究清楚线路整体价值才是最为迫切的要求。开展整条线路的研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
(1)多学科合作,辨识线路的物质要素。文化线路分布范围广、体量大,沿线分布有各种类型的文化遗产,但这并不表示沿线路分布的文化遗产都能见证线路的价值,都是线路产生和发展的产物,都与线路功能的动态性有直接的关联。因此,遴选文化线路的构成要素,进行科学调查时需要多学科的协作,利用文献、先进技术和多学科方法等多种手段对线路进行全面的分析和研究,才能全面、真实的界定线路的构成要素。
(2)建立标准化的信息平台。在多方交流和合作的基础上,应建立共享的信息平台,各研究机构应加强合作、共同探讨工作方法,收集资料内容,并建立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
(3)建立协调机制。除资源共享外,还需要建立必要的合作协调机制,应制定适合线路整体研究的讨论协商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学术研讨会等方式,分享资源、分享研究成果,促进线路整体研究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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