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校党的建设报告(2011-2015)》:
(三)加强作风建设,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1.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教育部党组统一部署,学校党委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校院(处)两级领导班子成员为重点对象,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组织校院两级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校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基层和师生听取意见,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召开座谈。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校院两级领导班子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校督导组对院(处)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和民主生活会进行了全程指导。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坚持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制定了《湖南大学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并向全校师生公布,接受师生监督。
2.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续按照“零增长”原则编制公用行政经费预算,压缩“三公经费”预算,并以预算文件的形式形成制度约束;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取消各职能部处和直附属单位招待费项目审批权,规定学院公用经费不得支出招待费;进一步规范非学术性会议费支出;修订《湖南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完善差旅费报销标准和流程;按照教育部和省外办的有关政策,严格控制因公出国事由和时间。加大作风专项整治力度,制定《关于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通作风监督举报平台,建立党风政风监督员队伍,抓住重要节点以通知、案例通报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十项要求》,开展机关作风专项督查。加强重大决策、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监督检查,对2个单位领导班子“不作为…慢作为”等“懒散慢”问题进行集体约谈。
3.启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校党委根据中央和湖南省委统一安排,对照“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自2015年5月开始,在全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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