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因缘之所感,变化之所生,岂不由其道哉。无明为惑纲之渊,贪爱为众累之府。二理俱游,冥为神用,吉凶悔吝,唯此之动。无明掩其照①,故情想凝滞于外物。贪爱流其性,故四大结而成形②。形结,则彼我有封。情滞,则善恶有主。有封于彼我,则私其身而身不忘。有主于善恶,则恋其生而生不绝。于是甘寝大梦,昏于同迷,抱疑长夜,所存唯着。是故失得相推,祸福相袭。恶积而天殃自至,成则地狱斯罚。此乃必然之数,无所容疑矣。何者,会之有本,则理自冥对。兆之虽微,势极则发。是故心以善恶为形声,报以罪福为影响。(《明报应论》)
【译注】①无明:不能见到世间实相的根本力量,佛家认为这是人们执著和贪嗔的根源。②四大:地、水、火、风为四种构成物质的基本元素,又名四界。佛教认为一切物质都是四大所生。
因缘之所感应,变化之所生成,难道不是由于大道吗?无明是迷惑无知的渊源,贪爱是众多烦恼的原因。这两条皆虚而不实,是心智动用的结果。吉凶祸福,都是无明与贪爱引出的。无明掩盖了真理,故情感理智皆迷恋于外物。贪爱流失了本性,故“四大”结成了形体。结成形体就有了你我的界限,情感凝结于外物,就有了善恶报应的主体。有了你我的界限,就不忘自私其身;有了善恶报应的主体,就贪恋生命而欲望不绝。于是醉生梦死,昏沉迷惑;不明真谛,执著日深。所以人的得失是循环往复的,祸福是互为因果的,积了恶就有灾祸白天而降,犯了罪就会入地狱受到惩罚。这是必然的定数,是不容置疑的。为什么呢?阳界所作所为,阴界自有报应。善恶的动机虽然小,发展的势头却很猛,所以心的善恶是报应的原因,而报应的结果表现为罪罚或福分。
【启示】一个注重精神追求的人,会时时处处检点自己的行为,不会去做伤害他人和社会的事。他们的人生没有恐惧,他们不害怕灭亡,他们的内心深处平和、宁静,没有紧张。相反,那些只追求物质享受的人,他们内心深处会有一种对灭亡或消失的恐惧——因为物质是有生有灭的,为了抑制这种恐惧,他们有意无意地把自己弄得很紧张,或是拼命地工作,或是拼命地吃喝玩乐,以使自己忘却这种恐惧,使自己背上沉重的精神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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