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颁布实施,提出要建设4亿亩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近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为什么要如此大张旗鼓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根本目的还是提高耕地产能,保障粮食安全。
至今已开展了10多年的土地整治,不仅是补充耕地的一种手段,更是提高耕地质量、提升耕地产能的有效途径。在过去的工作中,这种有效性更多是通过完善“田、水、路、林、村”基础设施体现出来,而非通过改善治理土壤质量来提升耕地产能。土壤质量往往被排后考虑,而这也使被污染的土壤有了更多的存留机会。
从砷、镉、铬等各种土壤污染事件,到中毒的商品粮生产基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事实是——土地污染的波及面越来越广,而且受污染的不仅有工业用地,还有耕地甚至基本农田。这些被污染的土壤也有可能打造出高产能,只不过是“黑色”,而非“绿色”。因此,在开展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时,我们所追逐的应该是可以贴上绿色标签的高产能。而要获取绿色产能,首先需要确保土壤无毒无害,这既是农地质量内涵的要求,也应成为土地整治和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核心。哪些污染土壤该修复?可修复到何种程度?修复后能否满足耕地甚至是高标准基本农田的需要?若不能满足应如何调整其地类?……这些都不应与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分道而行。
翻看去年国土资源部出台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可以发现它在土壤污染方面作出了严格限定:“无潜在土壤污染”是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基础条件之一,而“污染严重难以恢复的区域”需列为限制建设区域。要严格履行《规范》,就必须正视那些被污染的耕地或基本农田。
1999-2009年,由国土资源部相关部门完成的农用地分等工作,曾对农用地质量进行了全面摸底和科学量化,但受资金等因素制约,没有将土壤污染纳入评价体系。因此,最终的分等成果体现不出土壤环境及质量的差异。1999年启动的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中,国土资源部开展了“国家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与监测”,旨在显化土壤中所含的有益、有害元素及有机污染物含量水平,从肥力、环境与健康三方面对土地质量级别进行评定,恰好弥补了农地分等定级成果的不足。若将两项研究成果进行整合,不同质量等别的农用地中哪些被污染了、污染到什么程度,都可一目了然。这无疑将成为治理修复污染农地、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和有序开展土地整治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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