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研究方法上《俄罗斯民事检察制度研究》主要采用了历史分析和比较分析的方法。“今天我们研究前天,为的是昨天也许不会使今天无所作为以及今天不会使明天无所作为。”探究一个制度的渊源不仅可以明了其根基,更为重要的是为其明确今天之存在价值。由于史学的研究需要丰富而准确的史料,而且《俄罗斯民事检察制度研究》的着重点并不在于对历史的描述,因而只是试图勾勒出民事检察制度一个大致轮廓。笔者力图通过历史分析的方法寻找在中国民事检察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有哪些前苏联印记。
《俄罗斯民事检察制度研究》运用的另一主要方法为比较研究的方法。通过前苏联与俄罗斯联邦、中国与俄罗斯之间的比较,探求民事检察制度发展轨迹及有益启示。一方面,通过俄罗斯联邦与前苏联之间的比较,廓清目前俄罗斯联邦民事检察制度对前苏联民事检察制度的继承与改革之处,并探究其继承和改革之原因,力图从中发现民家机关以及国家权力体系中的地位问题无论是在理论研究中还是在司法实践中尚未形成统一认识。形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为主要的原因恐怕还是在于俄罗斯检察机关特殊的监督权能使其虽游离于三权之外,却又与它们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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