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在定义幸福时指出:幸福是一种心理欲望得到满足时的状态,是一种持续时间较长的对生活的满足和感到生活有巨大乐趣并自然而然地希望持续久远的愉快心情。可见,幸福感与需要的满足密切相关。只有满足了人们心理上的需要才能带来相对持久的满足感和愉悦体验,才能提高幸福感。我们认为幸福感不仅有快乐体验和意义实现这两个因素,而且有更为丰富的内涵结构。本研究试图通过实证研究的方法建构幸福感的多维度结构理论,为提高民众的幸福感提供理论指导。
二、关于幸福感的文献综述
(一)幸福感的概念和结构
主观幸福感是指个体根据自定的标准对其生活质量的总体评估,它是衡量个体生活质量的重要综合性心理指标(Diener,1984)。西方对主观幸福感的研究经历了研究描述阶段和理论建构阶段,有三个代表性的理论。
第一个是狄纳(Diener)的三维度理论,狄纳认为幸福感包括生活满意度、积极情感、消极情感三个维度。生活满意度是个体对生活总体质量的认知评价,它是主观幸福感的关键指标;积极情感是指愉快、轻松和舒畅等正性情绪体验;消极情感是指抑郁、焦虑、紧张等负性情绪体验。主观幸福感有三个特点:①主观性,它的评定依赖于评价者自身标准而非他人标准;②相对稳定性,主要测量长期而非短期情感体验和生活满意度,虽然在评定主观幸福感时会受到情境和情绪状态的影响,但它是一个相对稳定的值;③整体性,它是一种综合评价,包括对情感反应的评估和认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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