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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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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外资引进与管理体系建设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4745095
  • 作      者:
    孙前进主编
  • 出 版 社 :
    中国物资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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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孙前进,1953年3月出生,陕西省西安市人、1970年11月参加工作,1980年毕业于兰州铁道学院(现兰州交通大学)铁道工程系,留日商学博士,北京现代物流研究基地原首席专家、副主任,北京物资学院教授。
  1990年9月考入“北京大学现代日本研究班”学习与研究日本经济一年,1992年8月赴日本学习及研究日本流通与物流,早稻田大学商学研究科研究生,拓殖大学商学博士,庆应义塾大学SFC研究所访问研究员。
  2003年8月回国调入北京物资学院。
  出国前在铁道部第一工程局等单位工作,任工程师,曾参加阳安、梅七、西延、沈丹、大秦等铁路新(复)线建设工程的大型项目施工及管理、,归国后,讲授本科《现代流通学》、《物流系统论》课程,先后承担并完成省部级重点课题多项,编著出版著作数部,发表论文若干,政府及企业委托咨询项目多件。
  中日经济技术研究会会长,中日经济技术研究网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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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中国现代流通体系规划与建设政策文献汇编(第12辑):外资引进与管理体系建设》中国现代流通体系规划与建设政策文献汇编之一。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积极吸引外商投资,促进了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外商投资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支持A股上市公司引入境内外战略投资者。规范外资参与境内证券投资和企业并购。依法实施反垄断审查,并加快建立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利用好境外资本市场,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及自身发展需要到境外上市,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提高竞争力。加快推进利用外资设立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试点工作。鼓励外商投资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积极利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完善退出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企业债和中期票据,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信贷支持。稳步扩大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境外主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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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五、承包合同
  1.承包经营合营企业,必须由合营企业与承包者签订承包经营合同。不允许合营企业投资各方之间签订承包利润的合同。
  2.承包合同应依照中国的有关法律订立,并应符合原合营企业合同的宗旨和原则,不得修改合营企业合同中与承包经营无关的条款。
  3.承包经营合同中必须包括载有承包经营期限,承包者的权利和权限、义务和责任,承包经营的方式和内容,承包经营收益的分配方式,承包经营风险保证金、保函或风险抵押金,违约罚则,承包经营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对承包经营前合营企业的亏损和/或债务的责任,清产核资的原则和移交程序、计价办法,承包的生产指标和利润额,技术更新指标,企业债务安全线,承包后对合营企业原有人员的安排、劳动管理、工资、福利、保险,以及在承包经营期内因执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业、个人等引起的纠纷由谁负责处理和承担责任等内容。
  4.承包期间,承包者严重违反合同的,合营企业的董事会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者给以相应的经济补偿。
  5.承包经营合同及其变更、延期、中止、终止均须经合营企业原审批机关批准。
  六、承包经营的申请、审批与登记
  1.申请承包经营,须由合营企业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
  (1)合营企业实行承包经营的申请报告;
  (2)合营企业董事会关于实行承包经营的决议;
  (3)经合营企业董事会批准的,由承包者提出的使企业扭亏为盈的具体措施的报告;
  (4)承包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公司章程及最近3年的资产负债表;
  (5)承包经营合同;
  (6)原合营企业合同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7)主管部门、财政税务部门对该合营企业承包经营的意见;
  (8)审批机关需要的其他有关文件。
  2.审批机关自接到全部文件起30天内,根据本规定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审批机关对承包经营合同中不合法或显属不公平之处,得要求限期修改,否则不予批准。
  3.自审批机关发给合营企业批准承包经营的文件之日起30日内,持已交纳风险抵押金或风险保证金保函的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30日内未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审批机关的批准自动失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自受理申请后30日内予以登记。
  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登记证件之日起,计算承包经营期限。
  承包经营的开业、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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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外资管理行政
00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08】102号
002 商务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08]77号

二 对外开放
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世界贸易组织 2001年11月10日·多哈
004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2号
00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2】19号
006 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国发【2011】 11号
007 国务院关于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33号
008 国务院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20号
009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开放、提高吸收外资水平、促进中部崛起的指导意见商资字【2005】130号
01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5】36号

三 利用与吸引外资
011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9号
012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若干意见部门分工方案国办函[2010]128号
013 “十二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7月17日
014 利用外资“十一五”规划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6年11月9日
015 “十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2001年12月24日
016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全国吸收外商投资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商资字【2008】7号
017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全国吸收外商投资工作指导性意见商资字[2007]25号

四 外资综合政策
018 商务部关于建立招商选资综合评价体系的指导意见商资发【2008】510号
019 外资非正常撤离中方相关利益方跨国追究与诉讼工作指引商资字【2008】323号
020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政策的通知商资字【2007】32号
021 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商资函[2011]72号
02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30号
023 外商投资统计制度(2011年)商资函【2010】1083号
024 商务部关于加强外商投资土地利用统计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08】89号
025 关于加强外商投资节能环保统计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08】88号

五 外商投资方向与指导目录
六 外商投资行政许可与审批
七 外商投资
八 外商投资商业及物流领域
九 中外合伙企业
十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十一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十二 外资企业
十三 外商投资企业
十四 会计与发票
十五 涉外税收
十六 对外合作
十七 附录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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