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司治理报告(2012)》成熟的公司治理和成熟的资本市场,需要成熟的投资者行为模式和良性的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互动关系。可以说,没有股东尤其机构股东的积极主义,公司治理无法得到根本改善。
中国资本市场经历二十多年的发展,已经取得长足的进步,初步形成了个人投资者和内外资机构投资者共同发展的局面。最近几年,专业机构投资者发展迅速,形成了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社保基金、企业年金、QFII、法人机构等多元化的机构投资者队伍。到2011年底,个人投资者持有A股流通市值占比为26.5%,企业法人占比为57.9%,专业机构投资者占比为15.6%。若以交易金额来衡量,个人投资者所占比重在85%以上。
由于市场中机构投资者规模偏小、投资者结构不平衡,导致市场投资行为散户化、短期化比较明显。长期以来,中国资本市场一个突出的特征就是中小投资者热衷于“炒新”、“炒小”、“炒差”和“炒短”等非理性的交易行为,导致整个股票市场的绩差股、小盘股、题材股的估值水平远高于大盘股和蓝筹股的估值水平。这种卖方市场和定价虚高,无法对上市公司形成足够的资本市场约束,并且会刺激上市企业控股股东和管理层在追求自身所持股票收益最大化时短视和舍本逐末,导致上市公司的资源不能得到有效配置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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