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建设农民新村,是改善农民和农村生活环境,提升其幸福指数的实际需要
“一切人类努力的伟大目标在于获得幸福。”幸福指数是衡量人们对自身生存和发展状况的感受和体验。找出幸福“最大公约数”是政府职责。农民作为公民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应享受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不断提升其幸福指数,这是社会整体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职责。随着农民新村建设的推进,政府投入不断加大,公共服务逐步均等化,社会保障和福利已经涵盖包括农民和农村的全部对象。从农民新村建设后发挥的实际作用看,实实在在带给农民和农村的是福祉的改善,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提高,进而构成了农民和农村幸福指数提升的重要物质基础。“新村新生活,新村新幸福”,在我国当下的农村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
二、涪陵区建设农民新村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涪陵区农民新村建设成绩显著,趋势良好。已建成巴渝新居3000户,建成农民新村19个。但在农民新村建设的具体实践中也还存在诸多的制约瓶颈,有诸多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认知度不高,部门间合力不足
农民新村的建设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重大步骤,是一项全方位的系统工程。实践证明,在农民新村的建设的实践中,一方面需要各级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把农民新村的建设列入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和重要议事日程,把建设农民新村统筹到新农村建设全面发展的宏伟蓝图中去;另一方面各部门之间要形成合力,不能一家独办,需要多方协调,形成合力,整合各部门的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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