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政府职能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因为政府职能的内容涉及政府行政系统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全部活动,从而构成了政府管理的全部工作范围。同时,政府内部各纵向层级和横向部门间又有各自的职能领域。这样,政府职能就是一个各构成要素纵横交错、相互支持而又相互制约的职能体系。
(7)在现代社会,政府职能行使的依据是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赋予行政主体的行政权力,它实际上是行政权力的具体化和“外化”。国家为实现其基本任务,必然要赋予行政主体以一定的权力。政府正是通过运用这些权力来有秩序地完成国家所赋予的职能。
(8)政府职能体系是一个生态系统。由于社会经济、政治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管理环境会相应发生变化,这里就应及时对政府职能体系作出相应调整,以适应发展的情况。只有这样,才能始终保持政府行政管理的活力。
一般来说,人们从政府管理的领域把政府职能分为政治职能、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三大类。
(四)政府经济职能
所谓政府经济职能,就是政府“以政府机构行为主体,从社会生活总体的角度,对国民经济进行全局性的规划、协调、监督和服务的功能。它是政府为了达到自己的目标而采取的组织和协调经济活动的各种方式、方法的总称。”正确理解这一概念,关键是把握以下四点:
第一,执行政府经济职能的行为主体是政府机构,其他任何经济组织,包括法人企业、行业协会、社区组织、福利机构、咨询机构以及居民个人等都无权行使政府经济职能。
第二,作为行为主体的政府,其行为目的是为了达到一定的政府目标。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发展阶段,政府都会制定不同的发展目标,政府履行其经济职能就是为了实现这些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的整体利益,而不是为某些特定的组织、单位或个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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