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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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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刑事辩护实务操作技能与执业风险防范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30524
  • 作      者:
    徐宗新著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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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刑事辩护实务操作技能与执业风险防范》特点:执业经验、执业技巧,融合而成,百起案例详释技巧,纵览刑事辩护要旨,百条指引揭示操作技能,提示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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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徐宗新,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浙江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1996年起任国家公诉人,获优秀公诉人称号并荣立二等功。2002年转岗从事律师工作,专门从事刑事业务。2009年10月,发起设立全国第三家、浙江省首家专门从事刑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从业十余年来,先后办理了六百余件刑事案件及刑事法律服务项目,其中不乏成功案例。积极开展法学理论和诉讼实务的研究,发表和获奖的论著颇丰,是一位理论与实务兼长的刑辩专业律师。
    社会职务和获得的荣誉有: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浙江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
    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
    浙江省司法厅“十岗百优”十佳优秀律师提名
    浙江省政法委特邀督查员
    杭州市七届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杭州市优秀青年律师
    杭州市政法委涉法涉诉案件评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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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刑事辩护实务操作技能与执业风险防范》内容是作者将执业经验、授课实践、《操作指引》三者进行总结、提炼而成的,是作者长期刑事辩护实践的智慧结晶,融合了刑事辩护各个环节的操作技能和风险防范。全书特色表现为:一是观点明确,高度提炼。作者将多年实践的经验进行浓缩提炼,简明扼要地阐述,让读者可以一目了然。二是作者对律师工作基本原则的提炼和总结,这是对律师职业深层次的思考和对原则问题的总结,需要长期实践工作的经验积累和总结,对指导实践甚至对律师制度的理论研究都具有重要意义。三是用大量的案例支持观点,每一个观点都有解析和具体案例的支持,深入浅出,有助于读者的理解,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参考价值。四是书中也涉及了一些理论前沿问题的思考和探讨,如律师的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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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案例:一起受贿案件。辩护律师介入后认为本案存在连续审讯,属于变相的刑讯逼供,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应当作为非法证据排除;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自相矛盾,与事实及常理不符;行贿人证言取得合法性不清,也存在多处自相矛盾、与事实及常理不符之处;利用职务之便谋利的事由不足;贿款的来源与去向均没有充足的证据予以证实等。因此辩护律师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不构成受贿罪。但是,由于该案是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律师如果将上述意见提出,被检察院采纳的可能性是极小的,反而会让检察院对律师提出的一些证据体系上的漏洞进行补充侦查,不利于律师辩护。于是律师采取了在检察阶段不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直接在审判阶段开庭时提出充分的辩护的策略。该案的庭审效果较好,引起了合议庭的高度重视。辩护人提出的许多意见,公诉人都无法予以完全驳斥。于是公诉人要求延期审理。在延期审理中,检察院对律师在法庭上提出的辩护理由进行了补证,对行贿人重新制作了笔录,对其自相矛盾及与犯罪嫌疑人笔录的矛盾之处作了说明和修正,对一些书证进行了补充。经过再次开庭,公诉人出示了补充证据,辩护人虽也提出质疑,但是经过合议庭最后评议,采纳了控方证据,仅采纳律师部分辩护意见,仍判处被告人有罪。
    案例:一起受贿案,反贪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时认定其受贿38万元。律师经过阅卷和会见,并经过认定研究和分析后,认为其中32万元不构成受贿。为慎重起见,律师口头向检察官表达了疑问,希望检察官能够重视该部分金额的定性问题。检察官决定将本案退回补充侦查。补侦完毕后,律师再次到检察院,对补侦材料进行了阅卷,发现对32万元这部分事实,仍然没有有力的证据能予以证明,于是向检察官提交了重大事实不清的书面辩护意见。检察官对此高度重视,认真审查了辩护意见,进行了集体讨论,最终采纳了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认为其中22万元不符合受贿罪的认定要件,将该部分金额扣除,起诉受贿金额16万元。
    案例:一起受贿案,律师经过阅卷和会见,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其中有一笔5万元的犯罪金额应系单位受贿且已用于公务,不应认定为受贿。律师认为该意见事实依据充足,法律依据充分,于是撰写了一篇6000余字的辩护意见,递交审查起诉机关。但检察官未采纳辩护意见,要求律师把证据材料拿回去,并建议律师直接向法院提供。在法庭上,律师结合调取的证据,针对指控证据体系的漏洞,据理力争,对不构成犯罪的理由进行充分阐释。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观点,在判决中对该5万元数额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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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二章 收案
第一节 咨询
第二节 办理委托手续

第三章 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
第一节 接受委托
第二节 与侦查机关联系
第三节 会见犯罪嫌疑人
第四节 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第五节 代理申诉和控告
第六节 接待当事人
第七节 其他工作

第四章 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第一节 接受委托
第二节 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
第三节 会见和通信
第四节 调查取证
第五节 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

第五章 担任公诉案件审判阶段一审辩护人
第一节 接受委托或指定
第二节 审查管辖
第三节 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第四节 会见被告人
第五节 调查取证
第六节 出庭准备
第七节 法庭调查
第八节 法庭辩论
第九节 休庭后的工作
……
第六章 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
第七章 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方的诉讼代理人
附录 浙江省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操作指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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