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力:信托制度的形成与应用》从人性出发,以谈判力这一核心概念为分析框架,阐释了在封建保有制下英国各利益集团谈判力变化引致政治法律制度的变迁,认为信托制度的形成就是英国各利益集团谈判力围绕税收演化博弈均衡的结果,阐明了信托制度的学理基础在于:一是信托财产权利分解为一束权利,是基于保有制下地产权英国各利益集团谈判力反复博弈的结果,顺应了人类社会专业化分工以有效率地利用资源。二是对有谈判力优势的一方强加信托义务以治理人类普遍存在的代理问题。《谈判力:信托制度的形成与应用》运用“谈判力”这一创新性概念,分析了中国应用信托制度的历史过程,更揭示了以信托义务规制处于谈判力强势地位的控制股东和金融服务者的学理基础。这对于移植信托制度,正确应用信托原理来研究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具有重大的参考和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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