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荀子逻辑思想的基本内容
我们前面第二章里,讲过《墨经》的逻辑对名、辞、辩说的科学定义,并且指出,墨派学者已经从这方面把古代逻辑总结出全部系统形式来了。苟子恰好在这个基础上,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正名论”的逻辑。他提出了逻辑思维的共同形式,指出了名言分析的作用,谓:“其辩说(推理)足以解烦,其知虑(概念思维)足以决疑,其齐断(综合判断)足以距难。”(《君道》)他这种说法,肯定了辩说思维和论断的作用。他在《解蔽》、《非相》诸篇里,讲了很多关于逻辑认识的方法,特别是分析思维与心理方面的问题。我们现在只根据他在《正名》篇所提出的问题,结合今本《荀子》中的正名思想,就下列三个方面,略加说明。这三个方面的问题是:关于论思维与心理活动方面的问题——思维法则的运用;关于论名、辞、辩说的基本形式问题;关于思想方法、论证形式及定义方法的问题。这三方面的具体内容主要都总结在《正名》篇里了,但是全面的说明,除了第二方面的问题外,所有第一及第三方面的理论,则涉及《正名》篇以外的许多篇的运用。兹分别简述如下:
第一,关于论思维与心理活动方面的问题——思维法则的运用。
荀子正名的逻辑思想,首先从思维与心理的活动这一问题出发,明白地分析了思维认识的过程。
荀子认为“心”是思维或思想的官能,有时他也把心当作思维或思想的概念使用。他说思维认识的正确或不正确,主要看“心官”有无蔽塞,因为“心官”如果不发生“心能”的作用,即不能思考问题,如果“心不使焉,则白黑在前而目不见;雷鼓在侧,而耳不闻”(《解蔽》)。心的作用是由感官接触外界的材料引起的,外界的接触是复杂的,由于“万物异,则莫不相为蔽”(同上),所以作为“形之君”的心,如何处理不同的感觉,唯有从客观方面疏通万物的情况,参验是非不同的程度,然后使“众异不得相蔽以乱其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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