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广东省辖区内的一些银行机构虽然在担保方式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改革尝试,但由于涉及抵押、保障措施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导致银行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而且,银行、企业和其他有关部门之间缺乏一种有效的沟通机制,相互之间信息不对称,导致银行收集信息成本高,并且经常受虚假信息干扰。
在担保体系的建设与运作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担保行业地区发展不平衡、再担保缺失、风险控制能力较弱、担保放大功能偏低、担保费用偏高、融资能力不足,无法满足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需求。目前已有的担保机构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东西北地区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发展滞后。担保机构与银行开展业务时存在的问题有:担保资本金不实,有虚假出资、抽回投资等现象;担保机构借担保平台为股东融资或违规向客户收取保证金;担保机构在业务难以开展时,加大对外投资,增加了自身风险,削弱了担保实力;由于担保风险准备金税前列支政策没有落实,存在担保风险金不提取或提取不足现象;担保风险集中度偏高,存在单户担保贷款接近或超过实收资本水平现象;部分担保机构为了竞争客户,放松担保审查和风险控制。这些问题都严重地制约了银行与担保机构建立持续、公平的风险共担机制。截至2007年底,广东省担保机构在保责任总额为392亿元,与对应的担保资本比只放大了2.6倍,与对应的担保资金相比只放大了1.7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担保放大5~10倍的要求,全省每年尚有800亿~1900亿元担保潜力没有发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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