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实际工程中,有些时候因功能需要和美观点缀,必须在顶棚和墙的表面,局部采用一些多孔或泡沫塑料。为此在允许采用这些材料的同时,也需在使用面积和厚度两个方面加以限制:
1)多孔或泡沫状塑料用于顶棚表面时,不得超过该房间顶棚面积的10%;用于墙表面时,不得超过该房间墙面积的10%,且不应把顶棚和墙面合在一起计算。
2)这里所说的面积系指展开面积,墙面面积包括门窗面积。
3)这里所说的多孔和泡沫状塑料是指完全裸露的状态,它与封面或吊顶的“软包装修”是不同的。
4)当采用非多孔和泡沫塑料材料做局部装修时,原则上可比照该条实施。
2.特殊功能部位和用房
(1)共享空间部位
建筑物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走廊、开敞楼梯、自动扶梯时,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近年来,在高层和大型公共建筑中较多地出现了中庭等共享空间的形式。它以大型建筑的内部空间为核心,综合多种功能的空间而创造出一个引人注目的美妙环境。但贯穿全楼或多层的封闭式天井,却使防火分区面积大大超过规定,而且这些空间部位高度大,有的贯通几层甚至十几层。万一发生火灾时,会起到烟囱一样的作用。使火势无阻挡地向上蔓延,很快充满该建筑空间,给人员疏散造成很大困难。因此,《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1995)中针对建筑物内的上下层相通部位的装修问题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这里所说的相连通部位,是指被划在此防火分区内的空间的各部位。与之相邻,但被划为其他防火分区的各部位,不受此要求的限制。
(2)无窗房间
除地下建筑外,无窗房间的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在原规定基础上提高一级。
在许多建筑物中因布局的制约,常常会出现一些无窗房间。无窗房间一旦发生火灾,在火灾初期阶段不易被发觉。发现起火时,火势已经较大,由于较为密闭,室内的烟雾和毒气不易排出,这样的房间也不利于消防人员火情侦察与施救,因此,较之其他房间而言,对无窗房间的室内装修防火的要求在整体上提高一个档次。
(3)图书室、资料室、档案室和存放文物的房间。
其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应使用不低于Bl级的装修材料。资料和档案本身即为易燃物,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发展十分迅速。而有些图书、资料、档案、文物的保存价值很高,一旦被焚,不可复得。对这类房间应提高装修防火要求,把这些部位发生火灾的可能降到最低。
(4)各类机房
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中央控制室、电话总机房等放置特殊贵重设备的房间,其顶棚和墙面装饰应采用A级材料,地面及其他装修应使用不低于Bl级的装修材料。
在各类计算机房、中央控制室内,放置了大批贵重和关键性的设备,失火直接经济损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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