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3月月底,卡特与国会主要领导人再次讨论能源形势,经过漫长的博弈,行政和立法部门终于达成征收汽油税的共识。同时鼓励进一步扩大国内石油生产,使用其他能源和加强节约,但是双方就提高油价和由此而产生的利润课以重税的磋商没有进展。
同年4月15日,卡特再次发表能源演说,开始了新一轮的能源立法倡议。卡特政府认为控制油价打击了石油生产商的生产积极性,刺激了消费,而取消油价控制将推动通货膨胀,石油企业将获取巨大利润。在对付通货膨胀和能源危机孰先孰后的选择上,卡特最后选择了解决石油危机优先,他决定将放开油价和征收暴利税作为优先解决石油危机的办法。其指导思想是放开国内石油价格,同时不允许石油公司获取油价放开后额外增加的全部利润,对这部分利润实施暴利税以确保公平。出于策略考虑,卡特准备将两者分开实施,他宣布于同年6月1日解除油价控制以刺激生产,减少进口和消费推进节约,因为“能源政策和节约法”规定从1979年6月1日到1980年9月30日逐步解除油价控制,具体措施由总统决定。同时,卡特希望对完全解除油价控制后产生的巨大利润征收暴利税来确保利润的最后公平分配,以换取反对取消油价控制的议员支持。石油危机为卡特政府实施“国家能源计划”中未能实现的立法提供了契机。
卡特准备放开油价的能源演说及随后实施的政策招致了利益集团对政府的各种责难。一方面,自由派把导致石油危机的罪责归咎于石油公司,攻击总统取消油价管制的政策,对他们而言,放开油价就是纵容石油公司公开进行掠夺;另一方面,放开油价同时对石油公司的“超额”收入征收暴利税,又惹怒了保守派,他们把危机看成政府干预、管制的结果,征收暴利税只能恶化石油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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