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粤港如何共建科技服务创新平台?
深化粤港科技服务合作,促进粤港两地在专业技术服务、企业创新协作、产业技术贸易、跨境科技研发等方面的人员、金融、设备、信息等要素的高效流动和开放共享机制,支持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和共建科技服务创新平台,扩大合作领域与渠道,打造一批粤港科技服务合作的重点区域和项目,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区域性国际化科技服务合作创新体系.主要措施包括:推动关键领域重点项目联合资助。根据粤港产业科技需求加大联合合作研究力度,对广东一一香港的相关科技合作项目进行联合资助,培育新的产业技术领域及新兴战略产业。资助领域逐步发展扩大到涵盖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若干关键领域的重点技术创新项目。
拓展科技创新服务领域。发展高技术服务,支持构建技术转移平台和创业投资平台,鼓励设立技术评估、产权交易、成果转化等科技服务机构,支持开展研发及工业设计、分析试验等研发设计服务,促进珠三角地区技术转移和创新成果转化。鼓励香港的金融服务机构与广东创业投资、企业孵化器等科技服务机构合作,扶持小微型高科技企业及科技服务产业新业态。
支持香港科技机构拓展在粤服务业务。支持粤港创新平台建设,发挥香港高校、研发机构等科技资源对广东产业的科技带动作用,推动香港更多科技资源与广东高新园区、专业镇、民营科技园等进行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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