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前所述,被害人之告诉,含有希望诉追之意思。然此希望,除亲告罪外,在法律上毫无效力。检察官纵无告诉,亦得诉追,纵有告诉,亦可免诉。盖告诉之效力,不过为侦查犯罪之端绪,与告发殆无不同。即就亲告罪而论,虽经被害人告诉,检察官亦无诉追之义务;起诉与否,其权操诸检察官,非被害人所能过问也。
2.告诉、告发之种类。
告诉,有亲告罪之告诉与非亲告罪之告诉之分。告发,亦有官[吏、]公吏之告发与私人告发之别。亲告罪之告诉,以告诉为诉追犯罪之要件;非亲告罪之告诉,则不然。官[吏、]公吏之告发,即官[吏、]公吏因执行职务而逆料有犯罪时之告发;私人告发,即私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逆料有犯罪时之告发也。
3.告诉、告发之主义。
关于告诉及告发,自来有三种主义:
第一,命令主义。本主义视犯罪行为为公共之敌,强制人民负担告诉、告发之义务。
第二,听许主义。本主义以告诉、告发之权,付诸人民之手,告诉、告发与否,一任人民之自由意思。
第三,禁止主义。本主义以私人告诉认为有害而主张禁止者。
我《刑事诉讼法》原则上采用听许主义,故法律上无禁止或强制告诉、告发之规定。惟官吏、公吏因执行职务逆料有犯罪人,则使其负告发之义务。4.告诉、告发之权利。我《刑事诉讼法》原则上采用听许主义,故一般人民咸
据前所述,被害人之告诉,含有希望诉追之意思。然此希望,除亲告罪外,在法律上毫无效力。检察官纵无告诉,亦得诉追,纵有告诉,亦可免诉。盖告诉之效力,不过为侦查犯罪之端绪,与告发殆无不同。即就亲告罪而论,虽经被害人告诉,检察官亦无诉追之义务;起诉与否,其权操诸检察官,非被害人所能过问也。
2.告诉、告发之种类。
告诉,有亲告罪之告诉与非亲告罪之告诉之分。告发,亦有官[吏、]公吏之告发与私人告发之别。亲告罪之告诉,以告诉为诉追犯罪之要件;非亲告罪之告诉,则不然。官[吏、]公吏之告发,即官[吏、]公吏因执行职务而逆料有犯罪时之告发;私人告发,即私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逆料有犯罪时之告发也。
3.告诉、告发之主义。
关于告诉及告发,自来有三种主义:
第一,命令主义。本主义视犯罪行为为公共之敌,强制人民负担告诉、告发之义务。
第二,听许主义。本主义以告诉、告发之权,付诸人民之手,告诉、告发与否,一任人民之自由意思。
第三,禁止主义。本主义以私人告诉认为有害而主张禁止者。
我《刑事诉讼法》原则上采用听许主义,故法律上无禁止或强制告诉、告发之规定。惟官吏、公吏因执行职务逆料有犯罪人,则使其负告发之义务。4.告诉、告发之权利。我《刑事诉讼法》原则上采用听许主义,故一般人民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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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希圣:《朝阳大学二三事》
当时人们都知道,母校数十年间的各科讲义价值连城。全田各大学法律院系的师生和各级司法官员大都托人甚至高价争购母校的讲义(包括已经阅读过的旧讲义),都以案头放有朝阳大学讲义为荣!
——潘久维:《朝阳一我亲爱的母亲》
朝火教授在各自所属的研究领域中自编教材,统一由朝犬印制,形成朝大各学科完整的高质量的法学讲义。在法学界,特别在当时故都各大学中,以获得《朝大讲义》为荣。
——刘潇潇:《朝阳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