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要求会提到绩效问题。如果需求建议书是针对自动结账和收款系统的,绩效要求可能包括:每天能办理12000次交易的功能和其他特定的功能,如某个客户的多联发票,或者在开出第一张发票的30天内没有收到付款,就会自动生成第二张发票等功能。客户也可把这些绩效要求作为验收标准。(4)需求建议书中应当说明客户期望承约商或项目团队提供什么样的交付物。交付物是承约商要提供的实体内容。以手册为例,唯一的交付物可能是10000份手册。以结账和收款系统为例,可能希望承约商提供硬件(计算机)、软件(磁盘和一些印刷品)、操作手册和培训课程。交付物也可能包括客户要求承约商提供的定期进度报告或终期报告。(5)需求建议书应当列明客户根据自己的需求用来作为判断项目交付物是否完成的验收标准。例如,在客户接收自动结账和收款系统并且支付相应款项之前,项目承约商会针对该系统的验收标准,向客户证明它能够满足操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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