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快推进大学科技园协调发展。
大学科技园是“以研究型大学或大学群体为依托,利用大学的人才、技术、信息、实验设备、文化氛围等综合资源优势,通过包括风险投资在内的多元化投资渠道,在政府政策引导和支持下,在大学附近区域建立的从事技术创新和企业孵化活动的高科技园。大学科技园是高校技术创新的基础、高技术企业孵化的基础、创新及创业人才聚集和培育的基地、高新技术产业辐射催化的基地。”①
众所周知,科技成果转化成生产力必须要经过研发、孵化阶段。然而,在孵化阶段要面临技术成熟度不高、资金匮乏等问题,而大学科技园作为大学和企业的桥梁和纽带,它通过优惠政策和具体扶持措施,为企业提供优良的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鼓励大学教师或学生将自身的科技成果拿到园区内成立企业进行孵化或将科技成果以知识资本形式吸引其他企业投入资金到园区落户,从而形成高技术企业孵化聚集区。
因此,大学科技园不同于产业园,它不以建设大型科技企业为目的,其最核心的功能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即帮助科技成果拥有者与有潜力的企业合作,将初创时的小企业发展为较为成熟的企业。可以说,大学科技园具有技术创新、企业孵化、人才培养的独特功能,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一种有效途径。
李平(1999)按照大学科技园的组织形式和成长方式,将其发展模式分为五类:①高新区、大学共同创办,依靠项目启动;②在当地政府支持下,大学自己创办,依靠项目启动;③在当地政府支持下,大学自己创办,依靠房地产启动;④在当地政府支持下,大学自己创办,以系列重点发展项目为基础;⑤联合多所高校与当地政府合办。无论是哪一种模式,大学科技园都必须正确解决如下问题:一是导向问题,是市场导向还是政府导向;二是处理好相关利益者的关系,包括企业、政府、大学、社会等;三是资源的有效整合问题;四是注重大学科技园建设的资金来源以及资金运作管理,加快推进大学科技园的协调发展。
(2)建立多渠道投资体系。
科技成果转化过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因此资金保障是技术转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有政府、高校、企业、个人、风险投资公司等投资主体,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应建立多渠道投资体系。为了适应科技成果转化高风险、高投入、高回报的目标,在大型项目上应邀请风险投资公司参与,成立由政府财政支持,按市场规则运行的风险投资机构。而在中小型项目上则以具体的科技成果积极争取企业和社会的投资。另外在风险资本市场成熟时期也可以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商业银行等风险资本进入,以活跃技术转化市场。此外,高校要通过内部科技资源整合,加强集成单项技术能力,提高技术成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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