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体概念的结构
传统逻辑着重关注了“共时性”抽象概括。典型地论述这一过程的是洛克,他说:“观念之所以成为概括的,乃是因为人们把它们从时间、空间的特殊情节,以及决定它们成为或此或彼的特殊存在的其他观念分离开。借着这种抽象方法,它们便能表象一个以上的多数个体。其中的各个个体既都与那个抽象观念互相契合,因此我们就说它是属于那一类的。”洛克在这里较切实地论述了普遍概念的形成过程。这一过程首先分离或舍弃了该类个体的非共有属性。这种非共有属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该类个体“时间、空间的特殊情节”,即各个体特定的时、空、态特性;二是“决定它们成为或此或彼的特殊存在”的属性,即该类个体彼此区别的个体特性。在经过了这两步分离舍弃之后,保留下来的是该类个体的共有属性。这种共有属性概括的结果则是所谓的抽象“表象”或“观念”,也就是我所说的“概念形象”。它与单独概念的“概念形象”的成因和性质从根本上说是一样的,只不过是在单独概念基础之上形成的“更高一级的概念形象”。因为只有这种高一级的概念形象,才能与该类个体“互相契合”,才能评判个体是否“属于那一类”的。这种高一级的概念形象也是大量存在的。罗素曾举到了这方面的例子:“一个三角形的意象可以指特殊的三角形,也可以指一般的三角形。在想到一般的狗时,我们可以使用关于狗的模糊的意象,这个意象指狗这个种,而不指单个的狗。”
洛克所论述的普遍概念的形成过程,不计时间因素,也不考虑事物的发展变化,无疑属于“共时性”抽象概括之列。这样所得到的普遍概念像单独概念一样也是一个金字塔式的结构系统。其塔的底层是该类个体的概念形象,塔的顶端是个体概念形象所蒸发出来的这个类的概念形象。个体概念形象为二级概念,类概念形象则为三级概念。三级概念包含二级概念,并以之作为自己的直接外延;二级概念包含于三级概念,并以之作为自己的直接内涵。普遍概念的外延与内涵在金字塔结构系统中同样构成一种相对关系并得到了有机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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