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刑事辩护疑难问题与典型案例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301204900
  • 作      者:
    北京市律师协会编
  • 出 版 社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收藏
编辑推荐
    《北京律师业务指导丛书》(十二卷)是2012年由北京市律师协会组织编写的大型律师业务指导丛书。丛书旨在充分发挥北京律协所属61个专业委员会的业务指导作用,通过制定业务操作指引、撰写业务操作指南、推荐业务示范文本、提供典型案例分析,以指导全行业律师业务,提升律师业务水平,增强律师业务能力,防范律师业务风险,保证律师服务质量,严守律师职业操守。
    《北京律师业务指导丛书》是北京律师展示专业水平、交流业务心得的开放性平台。通过本套丛书,在律师业务的众多领域,汇集了北京律师的业务成果,总结了北京律师的执业经验,反映了北京律师的专业钻研,体现了北京律师的职业精神。
    《北京律师业务指导丛书》的出版,是北京律协业务指导工作的最新尝试,这将推动律师实务界的业务总结和经验交流,推进法制进步和社会文明。
展开
内容介绍
    《北京律师业务指导丛书:刑事辩护疑难问题与典型案例》分为论文篇和案例篇两部分。论文篇的内容涉及律师辩护与被告人权益的保护、犯罪与刑罚、个罪研究多个方面。案例篇阐述基本案情,节录相应的起诉书、判决书、辩护词,指出控辩焦点及审判方对案件的把握思路,总结办案心得。全书采用“以案明法、以法评案”的方式,对于推进刑事法学理论研究,促进刑事法律实务交流,提升律师刑事法律实务技能,宣传、普及刑事法律知识具有积极意义。
展开
精彩书摘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从事交通运输和非交通运输的人员①。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是指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同保证交通运输安全有直接关系的人员,主要包括四类人员:一是直接操纵各种交通运输工具的人员,如驾驶员;二是交通运输活动的直接领导和指挥人员,如列车长、调度员;三是交通设备的操作人员,如扳道员;四是交通运输安全的管理人员,如交通警察。非交通运输人员是指除从事交通运输人员以外的任何人。
    (二)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方面是出于过失,即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严重后果应当预见,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这种过失是行为人对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对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本身,则可能是明知故犯。
    (三)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表现主要分为以下四个不可分割的部分②:
    (1)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交通运输的过程中。这是交通肇事罪的特定时空条件。如果事故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以外的空间内,则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2)行为人必须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是交通肇事的原因,也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行为人在交通运输中如果没有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即使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也不构成本罪。所谓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是指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为保障交通运输的安全而作出的各种行政法规、规定,包括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保障交通运输安全运营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3)必须实际发生了重大事故,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这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行为人虽然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但未造成上述法定严重后果的,不构成本罪。
    ……
展开
目录
(一)律师视角下的刑辩疑难问题
从思维和语言解读魅力刑辩
浅议刑事证据规则的完善
论强制性隔离审讯制度的建立
防止和减少刑讯逼供行为的发生之探索
论侦查阶段律师的阅卷权
起诉卷宗移送的范围问题
浅谈单位犯罪
浅论单位自首制度
浅谈职务侵占罪认定中应注意的问题
从刑讯逼供案看《刑法》第306条
关于交通肇事罪问题的探析
海上走私犯罪案件辩护实务
浅谈强拆涉及的几种犯罪
海城豆奶案留下的法律思考
安乐死问题探讨

(二)刑事辩护典型案例解析
陈某某单位行贿案
是驻外补贴还是职务侵占——陈某职务侵占案
借款与受贿之争
金某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诬告陷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
盗骗之辩 十年上下
罪名存争议结果遂心愿——徐某某被控“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赵某某被控故意伤害案
赵某某侵犯著作权罪
侯某诈骗案
辩护意见被采纳,判决书改变起诉书定性
曹某某贪污案
判处死刑险些丧命 辩护得力刀下留人
从“无期徒刑”改为“免予刑事处罚”的申诉案
从十年徒刑到无罪释放——被告人冯某某合同诈骗案
赌博行为与诈骗犯罪之争
何某抢劫、杀人案
李某强奸、妨害公务案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请选择您读者所在的图书馆

选择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
没有读者证?在线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