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十年来中国对外
贸易领域的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
十年来,中国在坚定不移地推进对外开放,与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共赢互利的同时,还在清理法律法规、市场准入、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信守“人世”承诺,逐步扩大了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市场准入,开放外贸经营权、降低关税并取消非关税限制。通过“人世”,中国不仅建立起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涉外经贸体制,更重要的是促进了国内经济体制的改革,并逐步发展成为制定“国际游戏规则”的参与者和推动者。①
1.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外经贸等体制的进一步改革
透明度与政策的可预见性是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之一,并通过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对各国贸易政策进行定期监督。这不仅要求成员国的贸易政策是透明的,而且要求经贸政策符合国际规范。中国“人世”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一员,意味着中国要信守一系列重要承诺,公开其经济体制,改革其经济体制。②以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为新的基础和准则,十年来与中国外贸相关的法规和体制调整主要包括:①在非歧视原则、自由贸易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下调整和修改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定的政策法规,从中央级的法律到30个政府部门的3000多个法规规章、19万个地方的规章制度得到了清理和调整,开展了大规模的法律法规清理修订工作,通过将世界贸易组织所倡导的统一性、透明度和公平贸易等基本原则转化为国内法律,提高了经济活动的平等与开放,促进了政府行为的公开、公正与透明,保障了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市场经济体系的完善。②转变外贸主管部门职能,从以行政领导为主转变为以服务为主,逐步公开国际贸易和国家投资体制。③加快外贸主体多元化步伐,允许私营外贸企业迅速发展。2004年7月1日国家实行《对外贸易法》允许居民个人及企业经备案登记后可自由开展对外贸易。④由地域的全方位开放走向产业的全方位开放。特别是对一般具备竞争性的行业实行全面的开放,允许外国商品和资本在一定的条件下进入,开放了100多个服务的部门,提高了中国市场化程度,更多的企业在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生产和资本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⑤减少各类出口补贴,降低进口税率,消除非关税壁垒。
2.出口等外经贸政策的调整
十年来,中国也比较大幅度地按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对出口税收和相关外经贸政策进行了调整,总体趋向是降低出口生产者补贴。
出口退税政策。①出口退税是将出口企业产品价格中所含的流转税(即增值税)或称间接税按规定税率退返出口企业,因此可以明显降低企业成本.使中国的出口产品具有价格优势,从而起到鼓励出口作用。虽然出口退税政策为不少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以不同退税方式所通用,并且不被世界贸易组织所限制,但这一政策随着中国“人世”处于不断下调之中。①“人世”之初,中国延续了1998年以来的提高出口退税率政策,在促进了外贸出口的同时,也累积了中央财政的较大负担,2002年底形成了财政对出口企业2477亿元的欠税。②2003年起国家对出口退税政策进行重大调整,自2004年1月1日起实行新出口退税政策,依照“新账不欠,老账要还;完善机制,共同负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原则,改革出口退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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