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活力。城市生命的延续需要强大的活力,活力是城市生命体得以存在和繁衍的关键特征。“都市的诞生是个自然的过程,只不过是一种生态系统取代另一种生态系统罢了。都市的死亡也是如此。不论是突然的大难或是渐渐荒芜,都不过是一个人造的生态系统被别的系统所取代了,而生命还是生生不息。”①使城市生命具备绵延不断的活力的动力源泉,是城市中永不衰竭的自然生物和不断被人类创新的经济文化社会活动。在古代市井生活中,工、商、医、僧、丐都可以并肩而立,歌舞戏曲与巷陌小技可以同时登场,人们认为这样的市井生活是丰富变换、生机勃勃的②。现代城市较之古代城市而言,更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城市经济、文化更加纷繁丰富。这些都是城市活力的外在表现和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如果能发挥城市主体--人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这一城市生命力的内在因素,将内外两方面有机结合,那么,城市生命体必然可以迸发出强大的生命力。良好的内外环境可以不断促进市民的日常交往活动,提高市民参与城市建设及各项事务的力度和广度,培养市民的创造能力,激发人们参与城市各领域活动的热情,共同促进城市的繁荣景象,为城市生命体的活力增添异彩。
5.和谐。城市生命体的成分,是多彩的、多样的、多元的,是不断变化的、灵动的。当这些成分缺乏内在组织关系时,就会影响城市发展,使人产生不愉快的感觉。只有这些成分之间的协调,才能展现出城市生命体诱人的魅力。所以,城市生命体必须是和谐的。和谐,是指不同事物、事物的不同部分、多种成分和平、协调地共生在一起,即多元化、多样性的有机统一。和谐的城市生命体是实现城市中各要素之间协调的结果。整体的、健康的、宜人的、有活力的城市生命体的落脚点,即是和谐的城市生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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