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由于国王的衡平法院发出的传唤状,便不仅不能一直延续下去。还经常被所谓的衡平法院制定的法令而改变或侵犯。几乎都以罗马法为依据,视案情和听诉者的良心,他们恰恰是普通平民,不熟悉普通法,把普通法放在一边,而听由所谓的罗马法或他们自己的良心来决断重大的诉讼。我们并不熟识罗马法统治下的臣民,并不继承同样的法律,受同样的法律的约束,他们的判决和法令依据的是良心,而不是规定的规则或成文法……衡平法院的管辖越来越扩大,而普通法的地位在逐渐下降。近来又签署了针对特定人的委任状,赋予那些不懂得这个帝国法律的平民对于衡平法院管辖的案件以听诉和断诉的权力,那里的事务曰渐增多,而援引普通法的案件越来越少……所以,近来普通法的学生们受到打击,普通法很少受到尊重,鲜在实践中运用,很少有人认为他们会在这门深奥的、实在的学问中获益。因为人们怀疑在短短几年内帝国便会失去大部分有才能的人,而无法满足国王在这方面所需要的臣仆。因此,请阁下们尽快在你们认为最稳妥和方便的方面实施快刀斩乱麻的改革。
平民法官:这一请愿导致了对于大法官索桑普顿(Southampton)伯爵的惩处,因为他未经保证和征求亨利国王执行官的意见便发布了委任状。我们不深究萨默赛特(Somerset)把索桑普顿挤出去的具体动机如何(见波拉德,《护国公萨默赛特时代的英格兰》,第31-33页)。对于他保护普通法律师有什么目的我们不做任何设想,这个请愿本身却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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