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司法解释全集.二,刑事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24509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收藏
内容介绍
  本书特点:全面:收录“高法公报”公布的全部“法释”司法解释,这些司法解释具有法律的效力,可以在裁判文书中直接援引,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同理,对“高检公报”公布的“高检发释字”司法解释,也全部进行了收录。除此之外,没有采用“法释”、“高检发释字”文号的其他重要司法解释、重要司法文件,也都全面涵盖。
  方便:对所有司法解释均按司法实践中的常见类别予以编排,以便读者有针对性地查询。同时附录中将司法解释按年代和文号顺序排列,可便于读者根据司法解释文号直接查询。
  实时:提供一年期免费增补服务,对所有寄回读者意见反馈表的读者,均可提供本书出版后一年内新增、修改法规的电子版,使读者手中的信息与新立法保持一致。
展开
精彩书摘
    第六十一条【量刑根据】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展开
目录
一、刑事篇——综合及总则
(一)刑法典、单行刑法及修正案
(二)刑法效力
(三)犯罪
(四)刑罚
(五)刑罚的具体运用

二、刑事篇——分则
(一)罪名
(二)追诉标准
(三)危害国家安全罪
(四)危害公共安全罪
(五)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1.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2. 走私罪
3.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4.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5. 金融诈骗罪
6. 危害税收征管罪
7. 侵犯知识产权罪
(六)扰乱市场秩序罪
(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八)侵犯财产罪
(九)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1. 扰乱公共秩序罪
2. 妨害司法罪
3. 妨害国(边)境罪
4. 妨害文物管理罪
5. 危害公共卫生罪
6.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7.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8.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9.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十)危害国防利益罪
(十一)贪污贿赂罪
(十二)渎职罪
(十三)军人违反职责罪

三、刑事诉讼篇
(一)综合
(二)管辖
(三)辩护、代理
(四)证据
(五)强制措施
(六)附带民事诉讼
(七)立案
(八)侦查
(九)提起公诉
(十)一审、二审程序
(十一)死刑复核程序
(十二)审判监督程序
(十三)执行
(十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理

四、司法制度篇
(一)审判组织
(二)审判业务
(三)司法鉴定
(四)司法解释工作
附录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请选择您读者所在的图书馆

选择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
没有读者证?在线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