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老家的婚俗中还保留着一种十分古老的风俗,新娘的花轿起轿后,当迎亲的队伍行到即将出村庄的小路时,跟随其后的女方亲人就会拿出一只长条凳挡在路口,阻挡亲迎的队伍出村。轿夫们也早已知道,他们的队伍一定会在村口被拦,于是立即主动地停下来(轿子不能下肩),于是男方和女方又有一阵“争执”,一阵讨价还价。“争执”平息后,新娘又会唱上几句泣别父母、乡亲的词,女方拿走长条凳,迎亲的队伍才离开村庄,赶往新郎家中,当地人称之“障车”。
《唐书·安乐公主传》中讲:
公子下嫁武崇训……崇训死。主素与武延秀乱,即嫁之。是日,假后车辂,自宫送至第。帝与后为御安福门观临,诏雍州长史窦怀贞为礼会使,使弘文学士为傧,相于障车,捐赐金帛不赀。
唐朝安乐公主在丈夫武崇训死后与武延秀的关系非常密切,皇帝干脆将她许配给了武延秀。公主出嫁的那天,皇帝和皇后只能躲到安福门的城楼上目送女儿出嫁,但他派了窦怀贞负责女儿的婚礼,还组织弘文院学士们担任傧相,就在安福门把迎亲的队伍拦了下来。不过,被拦的迎亲队伍并没有付钱,倒是皇帝“捐赐金帛不赀”。这是目前见到的关于婚礼中“障车”的最早著录。皇帝和皇后派人障车的目的,显然表示了一种与女儿惜别的依恋之情,希望女儿能再留一段时间,多看一眼女儿。
明末清初上海人叶梦珠《阅世编·士风》中载:士风之升降也,不知始自何人?大约一二人唱之,众从而和之,和之者众,遂成风俗,不可猝变。迨其变也,亦始于一二人,而成于众和。方其始也,人犹异之,及其成也,群相习于其中,油油然而不觉也。叶老先生的分析还是挺有道理的,一种风俗习惯的产生,开始只是一二个人临时做出的一种行为,人们认为这种礼俗不错,争相仿模,于是蔚然成风而成了一种风俗,这就是“风俗随众”的理论。皇帝为了多看一眼即将出嫁的女儿,设计出“障车”的理由和举动,此事从宫里传出来后即被民间接受,成了人们普遍接受、自觉执行的习俗,“障车”也作为婚礼中的—个程序或礼制被固定下来了。
风俗也会变化的,尤其是风俗本身的涵义是会变化的。皇帝障车是为了多看女儿一眼,也在此时再给女儿一些赏赐,而老百姓障车,是在出嫁的女儿走出村庄前,再向男家索取一份财礼,风俗意义的本质就发生了变化。如果女方以障车为手段向男家索取过多的财礼,无形中增加了男方的结婚成本,影响婚后小夫妻之间的关系,不利于家庭的和谐和安定。
还有地方官借障车勒索财产的现象,《朝野佥载》中讲了这样—个故事:唐朝的崔玄信在任安南都护使时派自己的女婿裴惟岳出任安南郡下辖的—个州的刺史。裴惟岳既贪又凶,当地有—个部落首领结婚时,裴即派人去障车,并要对方支付一千匹绫罗绸缎,而这位首领只交得出八百匹。裴收了绫绸后还把新娘抓走后玩弄了三天才放还给首领。崔玄信得知此事后,下令把女婿抓了起来,把女婿勒索的财产交官,并通过官方渠道归还首领,并将女婿押到当地,向首领和当地百姓赔罪。看来,唐朝贪官污吏们借障车之命勒索钱财的现象十分严重,勒索的财产数额也十分庞大,确实到了非整治不可的程度。
地方官吏借障车为名勒索财产的案子日益增加,引起了政府的重视,《旧唐书·舆服志》记录了当时取缔障车的一些内容:
太极元年(712年),左司郎中唐绍上疏:“士庶亲迎之仪,备诸六礼,所以承宗庙,事舅姑,当须婚以为期(即到了婚姻年龄必须结婚的意思),诘朝谒见,往者下俚庸鄙,时有障车,邀其酒食,以为戏乐。近日此风转盛,上及王公,乃广奏音乐,多集徒侣,遮拥道路,留滞淹时,邀致财物,动逾万计。遂使障车礼贶,过于聘财;歌舞喧哗,殊非助感;既亏名教,实蠹风猷。违紊礼经,须加节制,望请婚姻家障车者,并须禁断。其有犯者,有荫家请准犯名教例附簿;无荫人,决杖六十,仍各科本罪。”制从之。上有所好,下必尤甚,障车之礼从宫内流人民间后变本加厉,索要的障车费几乎超过了聘礼,确实使许多家庭难以承受。所以这些重订的法律规定,对有豁免权的官吏和皇亲国戚,只有一次免罪的机会,而普通人在婚礼中障车,一律罚打六十大板,此一惩罚确实很严厉。此后,各地障车风俗逐渐衰落。
明朝张萱《疑耀》卷三载:
世皆知咕有催妆诗,而不知有障车文。唐天佑中,南平王钟传女适江夏杜洪子,时及昏暝,令人走乞障车文于贫。贫命小吏四人,各执纸笔,倚马而成。今其文不传,想亦催妆之类。
张萱的这段文字取自《唐摭言》,原文为:
汤筼,润州丹阳人也……晚佐江西王钟传,书檄阅委,未尝有倦色。传女适江夏杜洪之子,时及昏暝,有人走乞障车文,筼命小吏四人,各执纸笔,倚马待制,既而四本俱成。
由此可知,唐朝障车风俗流行之时,确实存在过一种障车文的。
记录北宋风俗的《东京梦华录》和南宋风俗的《梦粱录》等古籍中均未提及“障车”,看来唐睿宗时代对障车风俗的打击和取缔确实起了作用,但《东京梦华录·娶妇》中讲:
迎客先回至儿家门,从人及儿家人,乞觅利市钱物、花红等,谓之“栏门”。
《梦粱录·嫁娶》中也讲:
迎至男家门首,时辰将正,乐官、妓女及茶酒等人互念诗词,拦门求利市钱红。引文中的“花红”也称“红钱”,是指赏赐的小钱,与今日商业中的“小费”意近;“妓女”并不是提供性色服务的娼妓,古代“妓”通“伎”,妓女指服务行业中的女性伎人。当迎来的队伍返回到男方家时,不能立即进门,而是要等到风水先生指定的吉时才能进门。此时,婚家雇的迎亲的人员开始“对歌”,拦住花轿不让进门,当婚家另外支付“花红”后轿子才被扛进门,这种风俗叫作“拦门”,实际上“拦门”与“障车”风俗大同小异,只是地点发生了转移,障车是在新娘家的村口,而拦门则在新郎家的大门口。
元朝据宋朝档案汇编的文集刊印的《新编事文类聚》中《类聚·翰墨全书·乙集五》中载:唐人婚嫁,俟女至内则拥门塞巷,至不得行,谓之“障车”。有诏禁。又有:
按,娶妇之家,亲迎入门。妇下车,婿揖以人,行交拜,合卺之礼,如是而已。虽日酒食以召乡党僚友,安得塞路填门,厚要钱物以为利市乎。唐人障车有禁,今世俗“拦门”。自当摆去。作者以为,障车与拦门是相似的风俗,既然唐朝已将障车风俗禁除,当朝也应该将拦门风俗革除。而实际上,唐代的障车是以其愈演愈烈,以障车为名,向婚家勒索超过聘礼的费用而被取缔的。但宋代的“拦门”只是帮工趁婚家兴高采烈之际,多收一点小费,不至于对婚家造成太大的损失,所以,宋代不禁“拦门”,后世也不禁“拦门”。直到今天,在许多地方的婚礼中,吹鼓手可以在将新娘送到男家大门之前向男家讨要一些喜糖或小费,婚家为对吹鼓手们表示感谢,也会主动追加一些费用,这应是古代“拦门”风俗之遗风。
在现代的城市里,婚礼的程序和该开支的费用,已经是由婚家与“婚庆公司”以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婚家不必再另外向婚庆公司支付费用。我的几位朋友家里办婚事,如果婚家对婚庆公司的服务表示满意,会给婚庆公司的具体工作人员“论功行赏”,此与古代的“拦门”不是一回事,但仍有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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