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志愿服务的历史与现状<br> 一、 中国志愿服务发展的历史<br> 志愿服务是指个人自愿贡献时间和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资金,以无偿的方式为社会困难群体提供服务的活动。志愿精神是一种公民精神,其核心是服务和团结的理想,是共同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的信念①。志愿精神是营造和谐社会氛围的有效载体,是一种看不见的社会和谐,也是一种社会“软实力”,更是一种社会责任的体现。志愿服务可以促进社会和谐,补充社会保障,创造经济效益,倡导精神文明,提高个人素质。<br> 中国志愿服务事业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不断发展。20年前,处于开放前沿的广东省诞生了第一条志愿者服务热线(广州)和第一个注册志愿者社团(深圳),逐渐引发全国的志愿服务热潮。如今,各省市形成了以青年志愿者、社区志愿者、慈善机构志愿者、民间组织志愿者、境外驻华机构志愿者等五大类型的志愿者队伍,在全社会帮助有需要的人群,传播“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②。与西方社会的志愿服务相比,中国志愿服务事业的起步较晚,经历了萌芽、扩展和规范三个发展阶段。<br> (一)萌芽阶段<br> 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具有中国特色的志愿服务运动开始于1963年。l963年3月2日,毛泽东主席在《当代青年》杂志上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号召全国人民以雷锋为榜样,发扬雷锋精神。<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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