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1974年:大萧条后,监管部门对银行、保险等大金融机构的最低资本要求和持有投资组合的最低信用等级都进行了强制的要求。如1951年,全国保险监理专员协会对保险公司所持有的较低信用等级债券规定了更高的资本要求。评级行业因而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直到20世纪70年代初期,评级机构的主要业务仍是主动评级,对评级不收取任何费用。其赢利依赖于投资者对评级报告的订阅。1973年Black-Scholes公式的出现是整个金融发展史上里程碑式的事件。BS模型不仅使得对复杂衍生品的定价成为可能,促使衍生工具蓬勃发展;而且间接地提高了评级公司的重要性。
1975~1979年:开始于70年代早期并几乎横亘整个70年代的高通胀引发了大量违约事件,导致企业的融资成本上升。企业开始主动寻求评级以减少信息的不对称从而降低融资成本。委托评级出现并且发行人付费逐渐成为评级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
1975年对评级行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年,这里单列出来讲。这一年发生了两件大事:第一件,为提高银行和券商的抗风险能力,SEC修订净资本要求,强制所有银行和券商都必须接受SEC的净资本监管。而净资本要求是基于全国认可的统计评级机构(NRSROs)的评级的。第二件,建立NRSRO认可制度。评级机构的信誉可以通过申请NRSRO资质获得官方认可。当年只有标普、穆迪和惠誉三家公司获得认可。可以说,正是由于这两个标志性事件的发生,才促成后来“三大”垄断评级行业的局面。
高潮期(1980~2006年):20世纪80年代开始,证券化技术在住房抵押贷款以外得以应用,资产证券化产品迅速发展起来。复杂的技术和难以获得的内部数据使得投资者无法对这些产品进行信用评估。在风险揭示上,评级公司成为投资者唯一可以信赖的对象。评级公司对证券化产品评级收取比普通债项评级更高的费用,因此赚得盆满钵满。
调整期(2007年至今):次贷危机和金融危机相继爆发。欧美监管部门和投资者对评级机构的信誉和揭示风险的作用持有严重怀疑的态度,评级机构受到了严厉的批评。SEC和欧洲证券市场管理局都被赋予更大的监管评级机构的权力,配套的监管措施也相继出台。目的就是减少对评级公司的依赖,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二)促成相互繁荣
信用评级反映了评级公司对受评对象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信用状况的看法,本质上反映了受评对象在这段时期内的违约可能性(标普、惠誉)或者预期损失(穆迪)。对于证券化评级而言,评级则更为重要。以评级机构声誉为基础的评级是他们得到投资者的认可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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