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基本原理与中国实践》:
我国的学者也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将普惠金融定义为在服务于整体经济大局的前提下,通过官方推动,由正规金融机构为包括低收入者和小微企业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以合理和差别化的价格提供持续、全功能的金融服务,使金融体系适度协调发展,并做好风险控制的金融行为。普惠金融是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进一步延伸的产物,它超越了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的服务对象与服务范围,目的在于构建一个系统全面的服务体系。因此,可以说普惠金融与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是包含的关系。
2.普惠金融的内涵
普惠金融有别于传统金融,它强调要构建一个包容性的金融体系,目标是能够在任何经济主体有金融服务需求的时候能够为其提供理想的金融服务。普惠金融理论认为:第一,享受金融服务是每个人的权利,所有人都应该被赋予享受均等的金融服务的权利;第二,要制定合理完善的制度,实现金融服务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匹配;第三,在一个成熟的普惠金融体系下,每个经济主体可以得到其所需要的合理的金融服务。
普惠金融的“普”与“惠”高度概括了普惠金融的内涵。首先,普惠金融的“普”字,说明了金融服务的普遍性,体现的是一种平等权利。即所有人应该有获得金融服务的机会,从而保证其有效地参与到社会的经济发展当中,进而完成全社会的共同富裕、均衡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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