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扑汉语 马列主义语言学》:
(四)汉语共同语——普通话
汉语共同语是北方诸方言融合,形成的普通话。特指以“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
现代汉民族共同语“是在宋、元、明、清以来白话文学的发展和‘官话’、国语传播的基础的基础上形成的。普通话的定名及其规范标准是在1955年召开的现代汉语规范化学术会议上确定的。普通话不等于北京话或北方话。它扬弃了北京话和北方话中过于特殊的成分,使之更有普通性,又吸收其他方言和古代汉语中的有用成分,使之更有普通性,又吸收其他方言和古汉语中的有用成分,使之更丰富和更精炼。”(注②)
汉语共同语,不是北京话,也不是北方话。任何地方话(即任何地方方言)都不能是共同语。
总结起来说汉语共同语——普通话有四大原则:
(1)语音:普通话沿用北京话的“声、韵、调”。但基本上不用“儿化音”。儿化音,在普通话中会逐渐减少,甚至会完全消失。也不能以北京人对汉字的音为标准。
(2)词汇:词汇范围,包括语文政策上说的“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的大量词汇。也包括元、明、清以来的北方文艺作品中常用的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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