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III与金融监管大变革》:
二、流动性风险管理和监管的历史追溯金融监管与金融危机是一个互动的过程,金融危机中暴露出来的不足往往是下一次金融监管改革的推动力和改革重点。历史上流动性监管的历次发展也是与数次流动性危机相伴而生的。在一定的阶段,风险管理能力往往也和监管水平较为一致。本文以流动性危机为线索,结合流动性风险管理和监管的演变历程,将其变迁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只关注资产流动性的阶段
1929-1933年的美国“大萧条”引发了各国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问题的关注。银行流动性资产不足、负债来源单一,是此次银行危机的症结所在,银行救助机制的缺失也加剧了公众的恐慌情绪,使银行体系的流动性风险集中爆发。“大萧条”催生了主张以资产流动性维持银行流动性的管理理论,强调通过对资产业务的主动控制实现与负债的匹配。随着经济环境和银行经营业务的发展,资产管理理论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1)商业贷款理论,即真实票据论,是最早最传统的流动性管理理论,要求贷款应以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票据为依据。(2)资产转换理论,该理论是以金融工具和金融市场的发展为背景的,指商业银行为了应付存款提取所需保持的流动性,可以将一部分资金投资于可转让证券上,这些盈利资产能够随时出售,转换为现金。(3)预期收入理论,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该理论认为无论放款期限长短,只要借款人具有可靠的预期收入,就不至于影响流动性。可见,这些理论和观点只反映了银行流动性管理的某一方面,这种认识上的局限性是与当时的市场发展程度密切相关的。
在这种重视资产变现能力的流动性管理理念下,美国开始对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实施限制,其他各国也制定了如现金比率(现金占商业银行活期存款的比率)、流动性资产比率(流动性资产与各项流动性负债的比例)等监管指标。此外,对于流动性风险系统性和宏观性的关注促成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的诞生,表明宏观视角下的流动性风险被纳入监管视野。可以说,在20世纪60年代之前,流动性的风险管理和监管的重要性并没有得到充分的认识,银行业管理流动性还停留在只关注资产流动性、仅通过改变开展业务的模式来简单地保持流动性,并没有进行主动的流动性管理。流动性监管也停留在粗浅的、无足轻重的阶段。
(二)共同关注负债和资产流动性的阶段
20世纪60年代,利率管制和金融脱媒的趋势给商业银行带来巨大流动性压力的同时也促进了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在此背景下,以银行主动负债管理为核心思想的“负债管理理论”兴起。负债管理理论认为,商业银行可以积极主动通过借入资金的方式来维持资产流动性,将低收益的流动性资产、主动负债获得的资金转换为高收益、高风险的贷款和投资,获取更高的盈利水平。负债管理开创了银行获取流动性的新途径,发展了拓宽融资渠道的主动型负债方式,为银行扩大业务规模和范围创造了条件。然而,在负债管理思想的指导下,银行的资金来源更加依赖于变幻莫测的金融市场,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增加,显著增加了经营风险和银行体系的不稳定性。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浮动汇率制度的产生导致跨国银行业外汇投机活动盛行,金融自由化下利率管制的放松加剧了市场波动。这些变化都对商业银行的负债管理带来了极大的挑战,银行危机层出的严峻事实给国际银行业和监管机构敲响了警钟。
因此,针对上述风险管理的变化趋势,发达国家有意识扩大监管范围,侧重将银行的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三者进行协调监管,即对资产和负债进行并重的、综合的监管。发达国家开始引入兼顾资产和负债的监管指标,如英国在《1987年银行法》中从流动性缺口指标(指某一银行一定时期资产与负债的差额),即从现金流的角度提出了银行流动性监管的基本要求。
作为国际银行业权威的监管协调和合作机构,巴塞尔委员会在着手研究跨国银行业流动性和清偿能力的国际监管问题时,也对如何保持银行业的流动性进行了探索。在1988年出台的巴塞尔I中,巴塞尔委员会要求商业银行必须持有足够且低风险的流动性资产,这改变了之前的单纯指标监管模式。但是,此时对于流动性要求仍是涵盖于资本充足率监管之下的,巴塞尔委员会并没有独立对流动性风险监管进行系统的关注及监管界定。
纵观当时各国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和监管实践,流动性风险管理主要由各家银行的领导层主观决定,监管大多仍停留在单纯的、独立的指标监管层面,刚兴起的表外业务没有纳入监管考虑。国际银行业的流动性监管处于分散状态,尚未形成较系统的、一致的流动性管理体系和监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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