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风险与定价研究》:
2.1.2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原理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原理比较复杂,概括来讲,主要包括一个核心原理(基础资产现金流分析原理)和三个基本原理(资产重组原理、风险隔离原理、信用增级原理)。
2.1.2.1基础资产现金流分析原理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以可预期的现金流为支持而发行证券进行融资的过程,可预期的现金流是进行证券化的先决条件和核心特征之一。只有住房抵押贷款的现金流是可预期的,评级机构才能对其进行信用评级,其支持证券的价值才有可能被确定。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表面上是以住房抵押贷款为支持的,实际上是以住房抵押贷款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持的,可预期的现金流是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基础。换句话说,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所“证券化”的不是住房抵押贷款本身,而是住房抵押贷款所产生的现金流。因此,对基础资产(住房抵押贷款)的现金流分析就成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核心原理。基础资产现金流分析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基础资产的估价、基础资产的风险与收益分析、基础资产的现金流结构分析。
2.1.2.2资产重组原理
资产重组是指住房抵押贷款的原始权益人为实现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目标,运用一定的方式和方法,对其所拥有的能够产生未来现金流的住房抵押贷款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重新配置和组合,形成一个资产池的行为。资产重组原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资产选择问题,并不是所有的住房抵押贷款都适合证券化,通常在资产选择时应遵循三个原则:
一是分散性原则。在进行资产选择时应注意基础资产在地域上的分散性,如果资产池中的住房抵押贷款来源过于集中,则很可能发生风险集中的问题。因此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资产池中的住房抵押贷款来源越分散,形成的组合越理想。
二是规模性原则。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过程中,固定成本(如法律费用、会计费用、承销费用等)较高,因此只有通过扩大资产池的规模,将固定成本进行分摊,从而降低证券化的平均成本,证券化的运作才有可能产生收益。此外,根据大数定律原理,在资产池中基础资产来源分散的前提下,资产池规模越大,资产池中的住房抵押贷款数目越多,分散性和可预测性才有可能真正实现。
三是可预测性原则。资产选择时应注意使资产池中的住房抵押贷款现金流在整体上具有一定的规律性,这样才有可能对资产池的现金流进行科学预测,对资产池的风险评估和定价也才有可能实现。在实践中,通常选择具有某种共同特质的住房抵押贷款进行组合,如相同期限的贷款、相同利率的贷款等。
通过资产组合机制,可以根据资产的历史数据,推算出资产池在以后各期的现金流量以及风险情况,最终可以较为准确地确定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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