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评估政策伦理分析 以我国首轮本科教学评估为例》:
(二)以人为本——考察高校评估政策价值的必要伦理维度
有研究者曾将我国教育领域问题的深层原因归结为一点:忽视“人”。其基本表现是“见物不见人,重物不重人”;“权力至上,重权不重人”。学校没有自主权、教师没有主体性、学生没有个性。叶澜教授则进一步指出:“我们要想在教育中实现人的发展的任务,就必须深刻认识教育价值取向上的偏差,要让个体发展问题、人的价值问题在教育理论和实践中获得应有的地位。”②因此,对于任何一项教育政策而言,其不仅要符合公共伦理道德,从而在整体宏观层面接受社会的伦理价值审视和评判;同时还要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体现最基本的“人本”伦理精神。如果我们把伦理价值原则作为评估的逻辑起点,“人”就成为研究的一个基本视角,“以人为本”就成为考察评估政策价值的必要伦理维度。
评估是促进高校发展的一种制度,而高校发展本身并不是最终目的。人类对于自我解放和全面发展的不懈追求,是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也是任何一项教育政策(包括教育评估)的最高目的。正如世界银行/UNESCO最近的报告指出的:“高等教育关注的是人——制度是用来开发而不是阻碍人的潜能的”。高校作为一种实体“物”,其本身既是一种客观存在,同时是实现人的发展的一种工具与途径,人的发展才是高等教育的根本的目的,而且高校本身也是一种“人为事物”。评估活动的根本矛盾贯穿于评估主体的存在和发展全过程,是推动评估活动的根本决定力量,评估的准则也就是人内在的、根本的尺度。高校评估政策价值的基础虽然是规范与秩序,但高校评估不是一种规制和强迫高校内部人的外部干预,而是基于人、依赖人、为了人、促进人的人性化高等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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