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回归本质:顾国建自选集2004-2014》:
第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进入了国际市场,其市场规则是世贸组织国际成员共同制定的,作为后加入者,中国是一个规则的遵守者,随着中国在世界贸易中地位不断地增强,中国要成为这些国际规则的新的“修改参与者”。但在国内市场的规则制定中必须要十分明确地坚持“自主性”以及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规则的衔接性。必须清醒地看到,入世10年中国的进出口贸易巨量增加,很重要的是有了国际市场贸易规则的法律性保证。同样,我们认真制定国内市场的“市场规则”就一定能使内需市场得到健康发展,为中国经济创造持续化高速增长的市场条件,唯有这样,中国才能真正地融入世界经济。
第二,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和零售业对国际市场的率先开放本身而言,我们需要反思的是,当时在人世谈判中,国内市场零售业的开放成为中国为保护战略性产业而可以牺牲的“交易筹码”,而今天当国内市场成为中国“内需”市场发展主战略时,零售业可以上升为新的国民经济中的战略性行业,因此,在建立国内市场“市场规则”时必须要考虑这一新的特点。
第三,中国在建立国内市场“市场规则”时,须认真吸取在将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一些改革政策实施的经验与教训,如“三多一少”流通改革政策对城乡批发体系变革正反两方面的市场得失。打破计划经济得以运行的批发商业体系是中国走向市场经济的必然,但打破之后的30年里都没有建立起覆盖城乡新的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批发商业体系和商品配送体系,不能不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的重大失误,因为正是由于新型批发商业和配送体系建设的滞后造成了目前农产品流通困局和国内商品市场发展乱象的成因。
第四,要注重中国传统文化对国内市场流通现状的影响,从而在国内市场“市场规则”建立中强化传统文化的精华,去除传统文化的糟粕。我们需要反思的是,当家乐福超市开始在中国推行交易中的“通道费”收取制度时,为什么会迅速地成为整个中国零售业的行业交易规则?为什么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送礼”在现代市场经济下会演变成普遍的行业性贿赂现象?一些企业中的各经营管理环节的整体性“寻租”现象频发,一些行业的腐败现象的盛行都是我们在制定市场规则时要注重“规制”的对象。“市场规制”的建立要将恢复与建立永存于市场成员心中与行为之中的“信用”体系作为重要的目标。
第五,市场经济是法制的经济,建立国内市场的“市场规则”也是中国人改变过去治理国家与社会“人治”的传统思维习惯,创造“法制”思维方式民主化的进程。加入世贸组织的10年里在国内市场法制建设中的不足使我们付出了昂贵的代价,这就是改革的成本,是必须的,而今天建立好国内市场的“市场规则”才能对等于付出的昂贵成本,才能证明中华民族在融入世界经济时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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