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前行:银行业改革 发展 监管》:
(四)改革创新,激发活力
银行业改革创新要有特色、有活力,更要有持续性。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导向,在去杠杆化、去泡沫和回归实体中保持自身健康发展,要积极研究应对利率市场化,汇率自由化,资本市场多层次,金融市场多主体,金融业态多元化及地方债务、存款保险等体制机制变革带来的深远影响,通过创新管理方式、创新金融产品、创新服务模式,创新服务架构,实现定位科学、特色鲜明、内控健全、运营安全、服务功能完备、发展活力旺盛的目标,使自身更具综合竞争力。一是要实现差异化发展战略和市场定位,更好契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及广大金融消费者实际需求,使金融服务及时对接新需求、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提供差异化、特色化、个性化金融服务,避免同质化恶性竞争。二是坚持创新服务于实体领域。要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小微、“三农”、科技、教育、文化、节能环保、民生、消费等领域的金融创新力度,从授信审批、风险控制、利润核算、产品定价、激励考核、综合管理等方面深化金融服务,积极争取特色行、试点行政策,提升品牌化产品建设,深化银政企合作,加强多板块、多条线联动。三是加强金融服务体系创新。要加快内部组织架构改革创新、服务渠道创新、业务产品创新的步伐。要从微观贷款管理向“泛资产”配置转变,从提供单一产品向综合化金融服务转变,从注重单点作业向搭建多功能、一体化平台转变。要加强并规范多市场、多主体、多载体业务合作;坚持发展普惠金融、特色金融,推动“村村通”工程、直销银行、电子银行、智能网点、电商平台金融等服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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