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IT服务外包信息安全管理》:
应考虑存储记录的介质性能下降的可能性。应按照制造商的建议实施存储和处理程序。
应选择数据存储系统,使得所需要的数据能根据要满足的要求,在可接受的时间内,以可接受的格式检索出来。
存储和处理系统应确保能按照国家或地区法律或法规的规定,清晰地标识出记录及其保存期限。该系统应允许在保存期后恰当地销毁记录,如果组织不需要这些记录的话。
3)安全策略和标准合规性
管理人员应确保在其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安全规范被正确地执行,以确保符合安全策略及标准规范。
管理人员应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处理是否符合安全策略、标准和任何其他安全要求进行定期评审。如果评审结果发现有任何不符合,管理人员应确定不符合的原因、评价确保不符合不再发生的措施需要、确定并实施适当的纠正措施和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
评审结果和管理人员采取的纠正措施应被记录,且这些记录应予以维护。当在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内进行独立评审时,管理人员应将结果报告给执行独立评审的人员。
4)技术合规性检查
信息系统应被定期检查是否符合安全实施标准。技术符合性检查应由有经验的工程师或技术专家执行,可出具供后续解释的技术报告。任何技术符合性检查应仅由有能力的、已授权的人员来完成,或在他们的监督下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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