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融评论(2015年第1期·总第15期)》:
债转股不仅能降低杠杆率和提升再融资能力,而且能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在深层次上实现产能过剩行业的重组。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曾有过通过资产管理公司实施政策性债转股操作的成功实践,这方面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可继续发挥作用。此外,还应鼓励地方政府设立政策性资产管理公司,通过财政注资、贴息、增信等方式,集中收购当地产能过剩企业债务实施债转股。除政策性资产管理公司外,还可鼓励各类民间投资主体设立基金、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通过收购产能过剩企业的应收账款、到期债务以及直接投资入股等多种形式,实施直接或间接债转股操作。从金融市场实践来看,近期一些债务违约风险较大的上市公司,就已通过让渡股权等方式化解债务风险。如创业板上市公司华锐风电大股东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权利让渡给深圳和大连两家投资公司合资设立的基金,换取该基金收购该公司的巨额应收账款。既获得了现金流偿债,其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也随之大幅下降,避免了因债务违约导致的退市风险,同时该基金也通过获得股份为下一步整合华锐风电和业内其他企业创造了条件。前期设立的中国民生投资公司,也是发挥民间资本力量以股权投资方式优化行业资源配置的有益尝试;
完善对金融机构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作用治理过剩产能。金融机构自身既有动力也有能力支持化解过剩产能。在强化动力方面,应完善不良资产处置核销办法,赋予金融机构更大自主权处置风险;完善不良资产处置核销中的税费政策,按照特殊交易而非一般交易核定税基。在增强金融机构处置能力方面,可考虑赋予商业银行暂时对企业持股甚至接管企业实施重组的权利。以化解运输业产能过剩为例,近期民生银行通过整合中远集团和国内民营运输企业的干散货运能,不仅提升了整个行业的运能利用效率,并且通过统一配货、加油、维修、调配船员,以及在海外统一收购、租用码头、仓库,大幅降低了运输成本,在有效提升融资能力的同时促进了行业资源整合,民生银行的融资风险也显著下降,实现银企双赢。
加强企业“走出去”的金融支持。按照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原则,合理规划和充实金融机构海外布局。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依托财政信用和贴息等支持,提供规模大、期限长、利率低的融资。按市场化原则创新外汇储备运用。加快发展海外投资基金和提升资本市场国际化水平。
当前,尤其要注重以“一带一路”战略为指导,加强金融支持“走出去”的力度。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一带一路”战略构想,以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已逐步进入实施和执行阶段。“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普遍处于发展上升期,未来随着互联互通解决交通困难,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互利合作前景十分广阔。鼓励优势企业以多种方式“走出去”,承揽“一带一路”高铁、桥梁、港口等重大基础设施以及大型工业、能源、通信、矿产资源开发等项目建设,带动国内产品、装备、服务等出口。对于海外市场前景较好、产业配套要求相对低的产能过剩行业,如水泥、平板玻璃、光伏等行业,可结合海外援助、国际合作项目,可通过海外建厂方式疏散产能;对于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要求高、投资规模大的行业,可通过鼓励该行业下游产业转移产能的方式消化,例如对钢铁行业的过剩产能,可通过鼓励其下游的家电、汽车等行业转移产能创造需求;对于全球竞争激烈、国内生产条件优势明显的行业,如船舶等行业,可通过在海外设立销售网点的方式扩大出口消化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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