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贷款的政府职能研究》:
此后,根据《1980年高等教育法修订案》,美国进一步设立了本科生家长贷款项目(Parent Loans for Undergraduate Students Program,PLUS)。该项目是为大学生家长提供的教育贷款机会,其申请对象是有子女接受高等教育且有良好信贷记录的大学三四年级本科生的生父母或养父母。每年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学生的教育成本减去家庭能够支付费用的差额”。贷款利率每年都有所变动,2005—2006学年为6.1%。由于联邦财政赤字的增长,使得政府面对日益增长的大学生资助需求显得力不从心。本科生家长贷款项目的建立,则大大改变了政府面临的困境,既体现了政府对学生资助的关注,又减轻了政府直接放贷或提供利率补贴所带来的财政压力。同时,由于该项目在性质上属于学生生源地贷款,有利于方便贷方对借款人的了解,使其敢于提供相应贷款,从而使得该项目的贷款总量迅速增加,逐步成长为美国大学生获得贷款的另一重要类型。
(三)美国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学生贷款计划
1992年7月23日,布什总统签署并公布了新一轮的《高等教育法修订案》,其主要内容是授权政府每年向学生资助的助学金、贷款等项目拨款200亿美元,以确保所有的学生,不论其家庭收入状况,都可获得某种类型的资助。其中,对于贷款政策的调整表现在:放宽了联邦家庭教育贷款的申请条件并更名为“斯泰福贷款”(Stafford Loan),另外又增设了一项“无贴息斯泰福贷款”,即任何学生,无论其家庭经济条件如何,都可以申请此项贷款,以适应更多学生的贷款需求,满足学费上涨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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