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章,笔者主要回顾了城市经营的概念、历史实践。研究指出,不同于西方侧重强调通过有效的行政管理来提高城市运行的效率和效能,在我国,城市经营这一概念的含义更具有中国特色:侧重强调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来对构成城市空间和城市功能载体的各种要素进行集聚、重组和营运,从中获得一定的收益,来为城市建设融资服务。但是在本书中,城市经营的含义远不止于此,而是要由单纯的盈利和融资动机提升至提高城市自身价值和综合竞争力。在这个基础上,笔者还回顾了城市经营在国内外的实践和历史发展,分析了当前对城市经营概念在理解上的各种误区和原因。在第三章,笔者详细讨论了城市经营的目标、主体和对象、层面与方式、与城市规划和城市管治的关系。就城市经营的目标而言,应当有四个层次:一是为基础设施融资;二是实现城市价值最大化;三是增强城市竞争力;四是提高居民福利程度和幸福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城市经营的主体在战略层面上是城市政府,而在运作层面上则是包括了政府、企事业单位、非政府或非营利组织以及作为个体和整体的社会公众在内的多元综合体。
当然,城市经营离不开城市规划,作为引导市场实现社会目标的工具,城市规划是城市战略经营的前提和依据。结合我国的实际,应当考虑多采用霍华德“田园城市”的思想来规划中心城市与卫星城镇的空间布局。此外,城市经营还需要良好的城市管治环境,需要城市政府本身的规范法治,同时还要对私人部门参与城市经营活动进行适当的规制。在第四章,笔者详细讨论了PPP的概念、特征、主要类型和经济学原理。与传统的项目建设和融资模式相比较,PPP的一个显著特征在于:不仅融合了政府和民间两方面的资源,还覆盖了项目从建设到运营的多个阶段,而且其中诸多细节是无法写进合同的,因而对PPP模式的分析将是不完备契约理论的直接应用。同时,PPP模式由于涉及多个主体参与,信息不对称也将影响PPP模式的效率。笔者回顾了这两方面的进展,在此基础上系统分析了PPP模式下风险分担的基本原理,并侧重讨论了需求风险和政治风险的最佳配置问题。当然,PPP模式能否实现其设计初衷在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规制是否科学、合理、高效,主要体现在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价格设定、质量与安全监管、履行普遍服务义务的要求和再谈判等方面。本书对上述内容分别作了详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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