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证据排除指执法人员及其授权的人员通过侵犯被指控人权利的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不得在刑事诉讼中采纳为对被指控人不利的证据,以保护个人权利,特别是宪法所规定的人身自由权、财产权、隐私权等各种权利。表面上看它是刑事诉讼规则和证据规则,实际上它还是宪法性规则,是刑事诉讼执行宪法的重要途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只有在法治状态下才能得到真正实施;作为法治的组成部分,它的确立和完善又促进了法治的发展和完善。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中国的实施问题研究》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最终成果,项目负责人杨宇冠长期研究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中国的实施问题研究》是在大量考察研究的基础上写成的,内容丰富、观点新颖,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可作为法学专业人员在司法实务和研究中参考,也可给对本专题感兴趣的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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