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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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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走出书斋看法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42649355
  • 作      者:
    秦前红著
  • 出 版 社 :
    上海三联书店
  • 出版日期: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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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走出书斋看法》提到,在论文学术主义至上的当下,经年累月撰写这些不能被计算“工分”的短文,确实需要一份韧性和坚定。一如胡适之先生所言:我们的出发点是中国的实在需要,我们的根据是中国的情形。祈愿这本并无严格体系的文集,能对传播有关民主、法治的常识和理性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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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秦前红,出生于湖北仙桃市。1981年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律系,1988年获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1997年获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现为武汉大学珞珈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评论》主编。兼任中国宪法研究会副会长、港澳基本法研究会副会长。并任中国人民大学、苏州大学、郑州大学、新疆大学、深圳大学、广东商学院等多所高校的兼职教授。在《财经》、《《凤凰周刊》、《南方都市报》等多家报刊开设专栏,并在网易、新浪、搜狐、法律博客、风凰博客、共识网等媒体开有博客专栏。同时担任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湖北省政府第二届、第三届行政复议专家组组长;武汉市第十界、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武汉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高级顾问;武汉市第十二届政协常委、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广州市政府规划顾问;武汉大学校长第三、四、五届校长法律顾问。曾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全国人大常委会、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等十多项国家、省部级项目,出版著作十余部,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文章八十佘篇。先后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章和其他多项重要省部级科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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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走出书斋看法》所收录文章主要来自秦前红教授多年来为报刊、网络撰写的专栏文章,其中部分文章曾作为多个重要新闻门户网站的头条刊载或为传统纸媒广泛转载,而产生一定社会影响。走出书斋,直面现实,抱持强烈的好奇心,设身处地去理解我们身处的社会,并以自己所掌握的法学理论去做客观的分析,与读者进行平等的对话,这是作者撰写这些文章的初衷。不是纵身云端高高在上的俯视,而是立足历史的当场,深入体制内部,秉持既为“他者”又为“自者”的观察角色,这是作者的言说立场。直抒胸臆,直白平实,这是作者追求的表达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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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走出书斋看法》:
  一年一度,又到年末岁尾时。按照执政党的党章和国家组织法律、法规的规定,各地方党政机关又迎来了正常的大换届周期。“一府两院”和党委班子都要密集地作出调整,这样关涉全国上百万党政官员安排的浩大政治工程,确乎是最具中国政治特色的政治事件。
  上述活动尽管都划分为很多步骤,但却都集中外显在会议这一现代政治形式之中。观诸各地执政党代表大会与人民代表大会,大致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党代表与人大代表的高度重合,党代会报告与政府工作报告的高度雷同。在我看来,这种现象在中国政治发展中亟需深刻思考、并予以认真对待。
  中共卜六大提出党要从革命党变为执政党,并且颇耐人寻味地把中国政治民主划分为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两种形态。按照经典马克思主义的建党理论,党内民王其实指涉领导民主,人民民主则既有国家民主、社会民主之意,又有对应于领导民王之群众民主的意涵。人民代表大会是实现人民民主的最基本形式,也是执政党领导人民民主的最基本载体。执政党为了实现其领导地位,当然会追求在人民代表大会保证一定的党员数量。但执政党更应通过它的党员质量来体现领导力。否则在人民代表大会中党员占据过多的比例,个别地方甚至把人民代表大会变成了党员代表大会,那就阻碍了人民民主制度功效的发挥,更会抑制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所谓“打江山即必须坐江山”,“人民素质过低,不适应完全民主”等论调,都是与党自我官示的宗旨以及党大公无私的性质相违背的。党对过去成功路径的过度依赖,党导实上的体制化存在形式,都导致其易产生以党代政的极大冲动,这是建设中国政治文明最为艰巨面对并必须克服的一个问题。
  执政党所蕴涵的逻辑是党政分殊的,党要治国理政必须经由宪法所规定的政权组织形式,而且党的执政形式只能是间接性的。由此,地方党委的工作报告必须依循党要管党,不得以党代政的执政规律,不能在工作报告中直接、具体地安排经济事务、社会事务,不能详细无遗地处置财富和资源,不能对政府、政法机构提出指令性的要求,而只能提出倡导性建议和宏观性蓝图,并且通过动员、宣传,吁请同级人大接受、贯彻党代会的决议。依法执政其实就是要求党组织及其领导人行为置于法律之下,并且牢固树立程序规则意识。党代会的报告未经法律程序转化为人大制定的法律、法规或作出的决定,不能对公民产生法律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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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制度之厄:人大、政协、执政党及其他
浪漫主义的表述,理想主义的安排——简评宪法文本关于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制度安排
中国国家结构形式制度运行的有关问题
现行宪法国家机构制度的修改问题刍议
中国地方人大常委会制度的运行实践及其问题——在香港大学的演讲
全国人大的困境素描
不能以人民代表小组会议代替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人大的困境与突破——与《南风窗》记者谈人大履职经历与体会
关于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思考
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任期制度应该坚持
电子票决的威力
人大代表界别安排制度略评
如何解读“申纪兰现象”
拥有外国国籍的人不应担任人大代表
人大代表审议报告时为何多是“歌德派”
高价贿选为哪般?
官员任期制为何难以坚持?
人大会议速记
政协宪法地位的迷思
政协制度可欲可为的发展空间
政党活动的边界
执政党工作报告应有别于政府工作报告
尊重司法规律是衡量执政党能力的重要标志
运用司法的能力是衡量政党执政能力的标志之一
党委书记兼任同级人大的体制值得省思
各级人大中的党员代表发挥作用的空间在哪里?
从行政预算到人大预算
预算执行的宪法观照
从司法民主的视角来看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
智慧的统治、贵族阶层与律师制度
评《宪政视野下的中国律师制度研究》
“干部下派挂职”制度应该慎行
机构改革必须树立程序法治意识
制度运行不可忽略细节之变
保姆式的政府决策应当缓行
强市扩权,其利其弊?
体制内为什么总喜欢组织集体学习?
为什么很多官员口才很差?

第二章 实践之困:立法与监督、司法与个案
地方立法中的共识协商
宪法学者为什么总是缺席国内重大立法活动?
再谈宪法学者参与立法活动
地方立法为什么难有地方特色
较大市的地方立法权是否有续存的必要?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的改革值得关注
未可乐观的预期——我看《国家公务员法草案》
跳出圈外看国家赔偿法修改争议
校园安全立法
歧路苍黄
关于《校车安全条例》(草案)的几点意见
关于《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
执法检查的几点意见
网络立法没有芝麻开门那样的神奇功效
人大代表为何要提请全国人大收回征税权
一个值得认真解读的法律监督事例
政府风光,人大尴尬
租客超生,房东“反坐”实属立法败招
理性对待最高人民法院废止齐玉苓案“批复”之举
六机关颁布的《两个规定》是向司法规律的回归
对香港终审法院就刚果金案提请人大释法问题的若干政策建议
中国司法的缺憾是如何形成的
司法公正的前提是程序公正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角色及其权力
在司法与政治之问进退失据的最高人民法院
冷眼以观“司法能动性”
维稳压力下的司法与民意
若法律没有了权威,又何论其他?
“捉放王”背后的深层思考
罗彩霞案件中的宪法问题
从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案说开去
法治国建设过程中的不谐音——评深圳警方强令“嫖客妓女”游街事件
从治安维稳到人权保护
将警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
宗教的“遗物”与法律的“遗产”
法院为什么经常“不予受理”?
国企高管亦能成为渎职犯罪主体
谷开来案一审判决及其他
薄熙来之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的法律解读

第三章 理念之维:民主与法治、宪法与宪政
从“两会召开”看中国民主政治
民主,离我们的理想还太遥远
欲治法律权威不彰之弊必须依赖民主
民主有时会让人疑惧
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之我见
共和、任期制与政治试错
说说君主世袭制与威权世袭制
关于平等的法律思考
当代中国法治发展所面临的社会挑战
法治饱受攻讦的三重困境
政党法治化的理论困境
法治如何实现对利益的调整
关于省域法治建设的有关问题
依法治国首先必须是依照宪法治国
服膺先智,继往开来
解读乔石有关法制的论述
基本权利的中国面向与宪法制度形成
中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性规定
八二宪法实施以来基本权利理论与实践发展之路
转型社会时期的宪法变迁问题
现行宪法的修正与检察制度的完善发展
和谐社会的宪政观
宪政是民主的基本方式
关于中国宪政发展的几点看法——在北大和新浪微博联合举办的宪政论坛上的演讲词
《论社会主义宪政》出版后记
对话与超越
中国地方的兴起所引发的宪政问题
国家紧急权力的最后边界
“因公违法”的宪政透视
宪法“司法化”与违宪审查问题探究

第四章 热点之惑:官员腐败、政府决策、社会管理及其他
从高官纷纷“落马”看中国实现宪治的希望
“纪委反腐”面临的挑战
法院院长何以“前腐后继”?
法官腐败的另一种解读
制度化反腐的可能及其变异
民意时代的反腐困惑
腐败赦免欲语还休
选择性反腐,会越反越腐
从谢亚龙遭遇所谓“逼供门”说开去
微博问政给社会管理带来的挑战及其对策
中国的官员为什么总是特别忙碌?
市长们不知自己不可以干什么
吸烟是不是一种权利?
为什么说“嫖客妓女”也有人格尊严——答博友荆楚野人部落
奥巴马当选有感
我看到的台湾选举
我看拆迂
有多少规划可以重来?
政府经营城市,功过何论?
……

第五章 为学之道:治学态度、研究方法与法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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