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树德(又名邵新、善若水),高院审判员(法官),湖南省新邵县大新乡刘家排村人。1990年—2000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政治系、法学院,先后获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2001年—2003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2000年至今,先后在高院刑一庭、刑二庭、研究室、司改办从事审判、调研和司法改革工作,2004年—2005年、2012年先后被借调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1994年、1996年和2003年先后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现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等院校研究员、教授、硕士生或博士生导师。出版专著《宪政维度的刑法思考》(荣获首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实践刑法学》、《政治刑法学》、《司法改革:小问题与大方向》等30部;合著《规则如何提炼》(喻海松)、《刑法分则专题研究》(王作富)等7部;发表论文《罪刑法定原则中空白罪状的追问》(载《法学研究》2001年第2期)、《刑事司法语境的“同案同判”》(载《中国法学》2011年第1期)等4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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