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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指导案例解析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0912535
  • 作      者:
    景汉朝主编
  • 出 版 社 :
    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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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指导案例解析》汇集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的所有典型案例,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担任主编,最高人民法院专司审判监督工作的审判监督庭法官集体编写。《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指导案例解析》蕴含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的大量经验、规则,是广大法官的必备工作用书,对维护法律适用标准在时间和空间上的统一,提高审判质量,规范审判行为,维护司法公正和廉洁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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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指导案例解析》收录的典型案例以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裁判文书为依托,充分阐释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审理相关案件的裁判思路、裁判标准和裁判方法,并将其中最为精髓的最高人民法院处理相关案件的司法观点予以呈现,具有权威性高、指导性强、分析透彻、论述严谨等特点,对广大法官特别是中基层法官的审判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参考意义,同时也可以作为研究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的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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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民事
一、物权纠纷
1.“行社脱钩”财产纠纷应坚持二元化的解决机制——鄂州市鄂城区杜山农村信用合作社与中国农业银行鄂州市分行鄂城支行返还财产纠纷抗诉案
2.所有权具有排他性,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成都导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与成都岷江通用电力有限公司财产权属纠纷申请再审案
3.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是物权变动的依据之一,但不能产生与登记相同的公示效力——陈维亚与缪明梯、缪明广其他合同纠纷抗诉案
二、合同纠纷
(一)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4.债权转让公告并非合同,亦不同于物权登记,不产生类似于物权
登记的公示效力——广西壮族自治区丝绸进出口公司与横县桂华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安和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南宁大步广告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南宁办事处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二)买卖合同纠纷
5.民事判决书中利息给付判项的表述应当确定、无歧义而有可执行性——焦作东方金铅有限公司与安阳市豫北金铅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6.一方当事人为了自己利益不正当地阻止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应当认定合同已经生效——刘裕俊与上海华泰房产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案
7.涉他合同与债权债务转让合同之识别——孙永福与王义友、赵艳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8.房屋租赁合同中不确定性的“租转售”条款应解释为预约合同——四川中砝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与成都新蓉企业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案
(四)房屋拍卖合同纠纷
9.买受人明知房屋未经过消防验收的情形下,并不享有拒付房屋价款的抗辩权——重庆市亿桥置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重庆分行、重庆天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拍卖合同纠纷案
(五)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
10.约定的地价不违反政策及法律规定的,受让方应以该地价向合作方承担相关责任——深圳市港鹏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丰广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合同纠纷再审案
11.当事人根据原判指引在另诉中已实现合同解除后的应得权益,其再对原判解除合同的认定申诉一般不予支持——邓一成与桂林金丰行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建房合同纠纷
12.人民法院审理和判决民商事案件应以当事人请求、主张的范围为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与重庆雨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联建纠纷案
三、不当得利纠纷
四、知识产权纠纷
五、公司、股权纠纷
六、票据纠纷
七、侵权纠纷
八、民事诉讼程序

第二部分 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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