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现代学术名著丛书:中国乡约制度》:
不过社仓借贷以谷,而青苗借贷以钱;合作互相借贷,青苗则官贷于民——合作利息极低,青苗则利息颇高。这都是农村经济本身的问题,地方自治主义者要人民互相借贷,国家社会主义者又要国家控制一切,我们在这里是不敢赞一词的。不过农村经济的周转,必定有一种借贷机关,那是无可疑议的。青苗钱的设立,假使组织严密,领袖公平,也未尝没有相当的效用。保甲的根本理论,完全是《周礼》《管子》兵农合一主义;所谓寓兵于农、寓农于兵、兵即为农、农即为兵,和近代的征兵制度、保卫制度也十分接近。青苗制度自身的价值,保甲制度自身的价值,这一千多年的历史,已经替我们证明;不过千多年来不易达到的目的,荆公要想在十年八年里面通行全国,也实在太理想一点。不要说那个时代政治经济思想非常幼稚,学者既不赞同,执政外所掣肘,没有法子积极进行。就是共产主义的俄国,施政已经十多年,还没有达到国家资本,兵民合一的理想。荆公活像一个俄国共党的领袖;理想弄得非常之高,而又是纯粹唯物的方案,经济的设施,对于道德方面,感化方面一概不管,正和乡约制度的不管经济,不管保卫一样。我们一方面觉得荆公过于唯物,也自然觉得乡约过于唯心;偏左偏右,唯物唯心,都有他们根本的错误。因为乡村生活是整个的:没有社会秩序,没有经济力量,自然谈不到道德教化;没有国民教育,没有国民道德,秩序又怎么能维持,经济又怎么能发展呢!参考资料见第一章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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